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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式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 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 国际在线专稿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28
摘要: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任杰):中国保监会27日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互联网保险销售者的从业资质、经营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业界人士指出,在保险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的趋势下,制定新的“游戏规则”,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任杰):中国保监会27日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互联网保险销售者的从业资质、经营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业界人士指出,在保险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的趋势下,制定新的“游戏规则”,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如今,登陆淘宝等知名电商,搜索“保险”二字,从车险、母婴保险,到儿童大病保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可谓琳琅满目。作为传统销售渠道的补充,在网上买保险,就像买衣服、买食品一样方便。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收入约为860亿元,同比增长195%。尽管互联网保费收入不到保险业总保费收入的5%,但发展势头强劲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7月27日,随着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互联网+”时代的保险业终于迎来了行业新规。在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看来,国家及时出台顶层规范,是顺应趋势制定新的“游戏规则”:“目前,国内有80多家保险公司,大部分都通过自有的网站销售产品;也有一些完全独立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公司,数量比较少。随着更多实体性的保险公司开办自己的网站,社会资本也会投资互联网保险业务服务领域,这样就需要把“游戏规则”设置好,保证这个行业的有效运转。”

这份即将于今年10月实施的监管办法,对互联网保险经营的准入资质、经营规则、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从经营资质上,只有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才可以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投保人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到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

对此,郝演苏指出,设置准入门槛,意味着互联网保险的“无序生长”局面将得到规范,“金融行业就是监管比较严的,有些没有向监管部门备案的中介、第三方,你来卖保险产品是不可以的,要有特殊的牌照。”

现实生活中,人们上保险时,通常因条款约定不明晰而陷入理赔不力的被动局面。作为销售渠道的延伸和创新,如何维护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权益,显得十分重要。监管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应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平台的显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列明保险产品及服务等信息。保险机构应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交易信息,确保能够完整、准确地还原相关交易流程和细节,建立支持咨询、投保、退保、理赔、查询和投诉的在线服务体系。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教授王绪瑾认为,这些规范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比如,在网上销售保险产品,存在着是否会如实告知的问题。它不像当面销售时那样,可以对报损等详细情况进行告知。但网上销售就很难做到这样。为了避免这些争议,导致被保险人的利益受损,就作出了这些规定。”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