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高岳 □法制网记者 梁士斌 今年以来,全国信访总量中,网上信访占43.6%。这是记者从今天在深圳召开的全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交流推进会上获悉的。 记者了解到,通过全国信访信息化平台,目前信访事项全部实现网上流转、网上处理、网上回复,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群众能够进行查询和评价。 始自2013年的“互联网+信访”实践,实现了信访人由“堂前击鼓”向“网上传书”转变。 与“互联网+信访”同时推进的信访制度改革,还包括诉访分离、逐级走访、统筹督查等。 改革两年来,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渐行渐近。 访诉分离 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信访矛盾一直高发多发。为此,广东省坚持以法治信访建设为主线,全力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2014年3月,《广东省信访条例》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首个地方信访立法。《广东省信访条例》对实行访诉分离、逐级走访、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网上信访等作出明确规定。 广东省依法厘清信访工作职能边界,明确信访部门一律不受理、不转送、不交办应依法定途径提出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类信访事项,并明确告知、引导信访群众向有权处理机关反映诉求。 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意见》的核心就是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这是我国推行依法治国、深化信访制度的一个重大调整。 目前,山东、河北等省的信访立法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多数省份出台了对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有效维护了信访秩序。 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牟海松对记者说:“加强信访立法,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改革,还原了信访条例赋予信访部门的职责,为改革提供了依据。” 不仅地方政府在探索,两年来,各部委也在努力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已有25个部委出台或基本形成清单,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计委5个部委已出台规范文件。 逐级走访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是保障公民申诉权利,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 2014年5月1日施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实际上是对信访条例的具体细化。《办法》就如何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作出了明确规定。 长期以来,有的上访人习惯找领导,这种“清官情结”和“信上不信下”的意识,导致上访人认为找到哪一级,哪一级就要直接办,甚至希望信访部门直接解决。 “自从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访规定出台以来,信访部门对非法越级访不再受理。此项措施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最重要的制度改革。”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刘素华告诉记者。 记者从交流会上获悉,目前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责任部门联合接访,实现信访事项“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互联网+信访 自2013年7月1日起,网上信访逐步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 相比于传统的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因其方便快捷、成本较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欢迎。目前,信访事项全部实现网上流转、网上处理、网上回复,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群众能够进行查询和评价,实现了由“堂前击鼓”向“网上传书”转变。 今年以来,全国信访总量中,网上信访占43.6%,超过三分之一省份网上信访量占信访总量的50%以上,绝大部分群众网上投诉的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两年来,信访部门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办理程序。接访、办信、督查督办、网上投诉等全部在网上流转,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通过网络公开,实现了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对网上信访给予肯定,要求“深入推进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实地督查 目前,全国信访信息化平台已经搭建起来。30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国家信访局系统实现对接,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9个部委已介入并投入使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是信访工作的核心。 改革两年来,围绕依法逐级走访,着力强化属地和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压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保案化解,提高了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大量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两年来,国家信访局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重点协调化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 目前国家信访局已完成7批集中统筹实地督查,对26个省区市进行了督查。推动了一批信访事项的化解,推动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理念的落地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如何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呢?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指出,要在深化改革中解决好改革的定力、改革的聚力、改革的恒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