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南京7月20日电 记者马超 今天,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有了最新进展,虐童养母李征琴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资料链接】南京虐童案 4月4日,一组南京高新区男童被养母暴打的照片引发众多网民关注。照片显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脚也高高肿起。随后,南京警方介入调查,并于4月5日凌晨以涉嫌故意伤害,对男童养母李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此案随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舆论纷纷呼吁加大未成年保护力度。 据警方查明,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李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施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经法医初步鉴定,已构成轻伤。 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4月16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殴打养子施某一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与会人员多数认为此案不适宜采取逮捕措施。4月20日,检方公布对养母李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根据我国刑法,犯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的,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