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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缺位社区消防安全“很薄弱”

摘要:7月11日晚11时30分左右,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紫荆嘉苑小区33层高的1号楼2单元电缆竖井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的惨剧。 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我们不禁要追问,究竟是什么“点燃”了高楼中吞噬生命的火魔?高层消防救火真的只能靠运气吗? 带

7月11日晚11时30分左右,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紫荆嘉苑小区33层高的1号楼2单元电缆竖井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的惨剧。

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我们不禁要追问,究竟是什么“点燃”了高楼中吞噬生命的火魔?高层消防救火真的只能靠运气吗?

带着上述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长期从事消防安全研究和防控的中国安全产业协会消防行业分会理事长汪映标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中国安全产业协会消防行业分会理事长

汪映标《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法制日报》实习生 谷 朋

记者:仅是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就发生了多起高楼火灾。5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一栋高层建筑中,一户住家起火,40多层的大楼里,各种消防设施都成了摆设;5月7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荔湾广场北塔2802房发生火灾,30多层的高楼顶端浓烟直冒,有8人被送往医院救治;4月28日,山西省灵石县60多米高的中凯大厦起火,有2名被困人员虽然被救出,但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4月22日,浙江省东阳市一栋32层的在建高楼起火;4月6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一栋在建高楼起火……

汪映标:消防安全在住房安全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防止住宅尤其是高层建筑的火灾,无疑是住宅安全中重要的一环。

目前,住房安全特别是高楼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问题所占比重较大,我国一般每年发生火灾40多万到60多万起,其中跟住房密切相关的就占到80%。这其中有两大类,一类是电气引起的火灾,另一类是燃气厨房火灾。

水火无情。发生火灾,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必须等到燃烧物彻底燃烧完才能结束,它的破坏是完全彻底的。针对这种灾害的性质,必须主动预防,发生灾害后必须及时控制,否则灾害会持续发展。

记者:熊熊火光令人心悸,也照亮了一些令人忧虑的暗角。比如,许多城市消防车的云梯延展和水枪喷射高度难以企及高楼起火点,只能望“火”兴叹;又如,一些高层建筑中缺少必要的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用品常常形同虚设,甚至被破坏拆除;再如,有些消防通道指示不明,或是被挤占封闭,给火灾逃生造成很大阻碍。

汪映标:的确如此。目前,我国住宅消防工作非常薄弱,亟待加强。一方面,建筑本身防火设备需要加强;另一方面,个人防护意识、居民消防意识有待提高;另外,个人家庭防护用品配备不够。许多居民宁肯花几万元买一个马桶,却很少有家庭配备消防设备。好多人认为自己离灾害很远,尽管经济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消防意识并没有跟上。

记者:同时,我们注意到,中国的城市在一天天“长高”,以刚刚发生火灾的武汉市为例,整个武汉市有5000多幢高层民用建筑,200余幢40层或者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

汪映标:应该说,在消防方面,对于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没有很好的办法。很多高层建筑设置了避难层,但是很多人基本上不知道。同时,许多小区的消防管理有问题。在现行的消防体制下,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消防部门的责任。

消防法规定谁主管谁负责,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社区安全是很薄弱的环节,没有完全清晰的责任主体,这方面需要加强。

国家前后出台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设计防火规范》,但是,目前的问题在于高层建筑建成以后的管理问题以及后期的维护保养问题。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我们发现,事实上,高层建筑防火并非没有标准,相关设施和规定也绝非没有作用。如果说,一些老房子由于过去的技术水平和安全级别不达标,无法适用现在的防火规范,那么,为何像刚刚发生火灾的紫荆嘉苑这样的新建大楼,防火能力都如此令人堪忧?

汪映标:一直以来,国家都非常重视建筑消防安全,先后出台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设计防火规范》,之后把两个规范合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果能够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的话,基本的安全是可以保证的。

落后的部分在于后期的维护保养,如何在高层建筑建成以后做好管理,让它处于完好的状态。消防设施的特点是一般不用,一旦要用的时候要保证好用。要好用就要保证它随时处于好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在“互联网+消防”时代,最主要还是从消防的管理入手,促进消防物联网的发展。

需要提出的是,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存在一个问题——限制了制度和技术的创新。比如2009年颁布的新消防法,要求消防产品必须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投入市场都面临准入问题,消防法颁布5年,真正取得消防技术鉴定的产品并没有多少。

如果要做“互联网+消防”的创新,在没有认证之前是无法进入市场的。但是,要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可能3年都不一定能申请下来,等申请下来,已经过时。

对此,我认为,相关法律应当做一些改进,消防法应当鼓励新技术推广,否则针对技术创新,企业也爱莫能助。

此外,我们还需要两套独立并行的系统:一个是社会化的技术服务体系,一个是专业化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一个体系负责救援和接警,另一块负责执行运营。要用社会服务体系的力量,建立消防技术服务体系,每个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别监控、人员培训管理由社会服务机构完成,让服务真正做服务,监管真正做监管。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