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2日消息(记者车丽 朱敏)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夏季高温期来临,安监总局、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不少网友反映多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有许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没有进行调整。专家表示,要明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促进高温津贴的落实。 自6月份以来,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不少地方的高温津贴已经进入了发放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各省市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长标准不同,多数企业都能按时发放。不过,部分私企、小饭店、建筑工地、环卫业、快递业的部分员工却被忽略了。在河南郑州某建筑工地,记者得到的回答是“从没给过。” 工友:俺们这个工作从来都没有听过高温补贴这回事。 工友:没有,没有听过,我们是干一天挣一天的钱 安徽省人社厅公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不过安徽省蚌埠市不少环卫工人没有收到“高温津贴”,取而代之的是“矿泉水”和“茶叶”。 高温津贴除了落实难外,还存在多地津贴标准十年未动。比如,山东的高温津贴仍然延续2006年的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而湖南的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这一标准从2005年开始就没有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10年前的标准现在没有变,我觉得这应该说是不太合理的,还是应该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应该有所增长,这应该是合乎情理的。 专家表示,要明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促进高温津贴的落实。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认为,一些企业以发放高温津贴为名,延长劳动者室外作业的时间,或者以防暑降温饮料来替代高温津贴的情况都应该被严格禁止。 林嘉: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做,劳动者当然可以依据规定去维权,最直接的可以去政府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工会法》也有规定,如果员工认为企业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工会也有权利代表员工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