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见习记者范天娇 7月7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大学图书馆古籍被盗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牛楠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曾斌、牛楠系夫妻关系。自2012年起,两人前往南京、合肥、扬州、宜昌等地,牛楠在当地宾馆等候,由曾斌前往当地图书馆将图书盗窃出来后,两人再将书籍带回或打包邮寄回青海省西宁市老家。 去年3月10日8时左右,夫妻俩到达南京后,牛楠在火车站等候,曾斌前往南京市金陵图书馆内以夹带的方式盗窃《关山月画集》等图书2册,当日二人又到合肥市。牛楠在宾馆等候,曾斌前往安徽大学图书馆古籍阅览室趁图书馆管理员不备,以夹带的方式从阅览室内盗窃《长生殿》等图书共计101册。3月12日,曾斌再次进入安徽大学古籍阅览室内,采用同样的方式分两次将阅览室内的《桐城吴先生全书》等图书共计34册盗出并藏匿在安徽大学图书馆内,后曾斌返回古籍阅览室内准备再次盗窃2册《贵池二妙集》时被管理员发现并通知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在其入住的宾馆内查获被盗的图书共计103册,并将被告人牛楠抓获。 经查,2012年至2014年间,曾斌、牛楠“游览”过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三峡大学等高校图书室,也“光顾”过扬州市图书馆、金陵图书馆等地,秘密窃取馆藏书籍共408册。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被盗图书中有国有馆藏三级文物2件共21册,国有馆藏一般文物40件共307册。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在共同盗窃犯罪中,被告人曾斌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牛楠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减轻处罚。曾斌在全国流窜作案,盗窃国有图书馆馆藏文物数量众多,且系主犯,虽有未遂及坦白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宣判后,曾斌表示上诉,牛楠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