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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院扩大免交诉讼费范围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6-12
摘要: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贺 磊 通讯员 刘磊桔)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收到了吴某通过邮递方式寄送的起诉材料,他要求法院根据其与余姚市某五金厂诉前达成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经过审核,立案法官通知其可以免交诉讼费,并于当日予以立案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贺  磊  通讯员 刘磊桔)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收到了吴某通过邮递方式寄送的起诉材料,他要求法院根据其与余姚市某五金厂诉前达成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经过审核,立案法官通知其可以免交诉讼费,并于当日予以立案。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司法惠民实事承诺,宁波中院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扩大免交诉讼费范围的规定》。根据规定,吴某起诉的案件属于经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并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案件,正好符合条件,宁波中院按照规定对其予以免收诉讼费。

    据悉,宁波中院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经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或具有调解职能的行政机关调解成功并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以及经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并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等四类案件。

    “对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案件,立案法官在起诉时就向当事人发放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扩大免交诉讼费范围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诉前调解成功并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免交诉讼费的相关规定,再由当事人选择是否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宁波中院立案一庭负责人介绍说,“这一举措提高了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的积极性,不但减轻了当事人负担,而且有利于推动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