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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检方办案说情报告制度促办案人员规范执法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4-02
摘要:正义网-检察日报 【原标题:北京东城:说情报告制度挡
正义网-检察日报


    【原标题:北京东城:说情报告制度挡住“请托风”】

  正义网电(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高小勇)检察官不收礼,会不会怠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申诉的张某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找到了答案。

  3月10日上午,该院民行处检察官刘新岩在办公室角落发现一个礼品盒,他很快想到可能是一起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张某留下的。原来,张某租了刘某的房子开了一家酒店,经营过程中遇到酒店拆迁,刘某将原本属于张某的经营损失补偿款据为己有,法院在审理的时候,由于张某没有拿出证据证明拆迁补偿款中还涉及酒店经营损失的部分,结果被判败诉。不服判决的张某来到检察院申诉,并在临走时放下礼品盒悄悄离开。刘新岩发现后,一边通知张某将东西取回,一边向院纪检部门汇报了此事。之后,经过刘新岩积极协调,张某如愿拿到自己应得的补偿款。

  在反复调研基础上,今年3月4日,东城区检察院正式推出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对检察官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遇到的“聚会”、“活动”等名目的说情以及处置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制度规定,检察官办案中遇到说情,要详细填写《办案说情报告登记表》,表格涉及说情人姓名、时间、内容等事项。在处罚上,对检察人员违反办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相关纪律规定处理;影响案件公正办理触犯法律的,作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对执行说情报告制度不力和故意隐瞒不报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以及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

  东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蓝向东告诉记者,办案说情报告制度的出台,能够提高检察人员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的抗干扰能力,在遇到人情关系、当事人请托等情形时有章可循。同时,也能够有效地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使得执法办案活动能够严格遵循事实和法律,避免案外因素对执法办案的影响,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