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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11起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3-19
摘要: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 李金磊)19日下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11起人民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涉及土地承包租赁、金融市场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多项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 这是最高法在2月17日公布首批7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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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 李金磊)19日下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11起人民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涉及土地承包租赁、金融市场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多项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

  这是最高法在2月17日公布首批7起案例后再次公布保障民生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11起案例包括王淑荣与何福云、王喜胜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俞建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王永平污染环境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无锡市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侵权案等。

  其中,上述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由于涉及高息揽储而尤受关注。据介绍,该案是一起因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以高息揽储业务引诱储户与银行建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进而骗划存款资金,引发银行与储户之间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

  据悉,近年来,储户的银行存款被犯罪分子通过内外勾结等方式诈骗而致涉讼的案件时有发生。而银行和储户对存款被骗导致的损失是否具有过错,以及如何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往往成为审理的关键。

  该案中,法院结合储蓄存款合同的性质特点、货币资金所有权的变动、银行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以及原告过错与损失结果之间的关联性,认定银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储户的存款本金及利息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较好地维护了储户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促进银行规范交易流程、加强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法定期公布保障民生典型案例将成为常态。”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会上指出,先后公布的两批典型案例突出表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司法保护民生领域日益宽泛,表明司法保护民生任务愈发艰巨和繁重;二是充分体现司法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保证改革不断全面深化的重要作用;三是凸显司法对经济社会的规制和调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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