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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实施一年来检察办案变化明显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3-05
摘要:法制日报 2013年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第一年,这一年“两法”实施给检察机关带来哪些变化?就此,《法制日报》记者今天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 “公开审查和宣告、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法制日报


    2013年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第一年,这一年“两法”实施给检察机关带来哪些变化?就此,《法制日报》记者今天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

    “公开审查和宣告、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海检察机关的这些探索,执法办案过程公开透明是核心。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陈旭表示。公开听证打消顾虑

    2013年7月,房产中介女员工冯某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申诉。原来,房产客户郑某因不满房产中介电话打扰,纠集马某(已另案处理)等人到房产中介店追打员工孙某,孙某逃避。马某却将冯某刺成轻伤。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郑某对马某刺伤冯某一事并不知情,便对郑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冯某对此提出申诉。

    闵行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该案。听证会上,办案人员出示相关证据,就冯某的质疑进行解释。经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认同检察机关的审查决定。冯某当场表示:听证会解答了自己对案件的疑惑,尊重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

    “检察机关传统的基于案卷材料的审查方式比较封闭。上海检察机关探索的这一司法公开审查工作,突出司法化、公开化,使人民群众通过参与感受司法公正。”陈旭说。

    据介绍,2013年,上海检察机关公开审查和宣告案件371件,涵盖部分争议较大的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申诉等案件。上海市检察院还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出台十余份规范性文件,保障“两法”实施有序推进。

    其实,用“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公平正义,也对检察机关办案场所提出新的要求。

    为配合公开审查和宣告工作的开展,上海检察机关全力推进听证室、宣告室等司法办案场所建设,设置统一标准的听证、宣告席及公众旁听席,充分体现司法场所的庄重、严肃和司法程序的规范、公开。

    在陈旭看来,这有助于检察官树立公正司法意识、培养良好的司法习惯、规范司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办案的效果。

    记者了解到,上海首家设立法律监督宣告室的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去年年初首次公开宣告就取得意外效果。该院在办理动拆迁领域受贿案中发现,负责动迁的单位操作不透明、不规范,金山区检察院遂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书由该院检察长在建成不久的法律监督宣告室公开宣告,被建议单位当场表示采纳检察建议,并提出初步整改落实措施。十规保障律师执业

    如今,在上海三级检察机关都有一套律师接待工作规范和阅卷预约、翻拍设施,为律师辩护工作提供方便。

    上海检察机关去年专门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开通全国省级检察机关首个覆盖全市三级检察院的网上律师预约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的律师接待、阅卷室,不仅为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也推动检察机关的办案更加透明、规范。

    2013年5月,上海检察机关在上海检察门户网站里设置网上律师预约平台,实现24小时全天在线预约申请,律师可通过网络、短信第一时间接收检察机关的回复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检察院通过网上律师预约平台共计受理全市459个律师事务所929名律师的预约申请2660件,回复2462件,占同期律师预约总数的37.7%。

    陈旭介绍说,网上律师预约平台开通次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全市首例网上预约。预约成功的律师出示相关证件,经接待人员从网上核实完信息后,随即向律师提供了案卷材料。律师通过速拍仪将案卷材料翻拍后刻录成盘,从律师进门到阅完卷出门,仅仅用了不到半个小时。这名律师不禁感叹:“这个平台实在太方便了,再也不用排队等了!”

    此外,闸北区人民检察院还推出律师阅卷回访制度。针对律师回访中提出增加纸质复印案卷资料的建议,该院增设复印服务,为律师提供方便。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准。修改后的‘两法’进一步明晰了律师在诉讼中的职能地位,律师在保障人权方面的作用愈发凸显。”陈旭表示。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