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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院院长:要做敢“碰硬”法院院长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27
摘要: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1月26日电(赵静 王惠琳)26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表示,各级法院要全面强化内外部监督,院长要做敢于担当和敢于碰硬的院长,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支持法官依法履行职权、抵制非法干扰。 左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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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太原1月26日电(赵静 王惠琳)26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表示,各级法院要全面强化内外部监督,院长要做敢于担当和敢于碰硬的院长,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支持法官依法履行职权、抵制非法干扰。

  左世忠表示,“没有制约和监督,权利势必会被滥用,这是一个客观规律。因此,我们要敞开大门、坦诚面对、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只有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欢迎新闻媒体的监督,建立既能让社会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又能有效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良性互动机制,把审判活动置于合法有效的监督之下,司法才能得到社会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反映,左世忠认为多是由办案人员言语不当、举止不端、态度不诚,导致当事人合理怀疑而引发。“为此,山西各级法院应结合‘三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各个环节,从庭审、合议到审委会讨论等各项程序,都要做到运行规范、监督留痕。”左世忠称。

  左世忠还指出,对超审限的案件,各级法院要通过倒查追责,增强法官的程序意识;要进一步严格庭审纪律、规范庭审行为,认真查纠随意改变开庭时间、随意打断当事人和律师发言、随意进出法庭以及着装不规范、接电话等行为,确保庭审规范有序;要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狠抓裁判文书质量,严禁裁判文书“带病出门”,损害司法形象;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格中止、终结执行程序,正确使用强制措施,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切实解决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树立严格工作文明执法司法新形象。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