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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机关构建全国首创诉讼监督模式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21
摘要:深圳特区报 记者近日从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构建的新型诉讼监督模式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通过4大信息化平台,检察机关可直接对执法办案流程和关键执法环节进行监督,而相关监督事项的监督结果,比如是否依法规范办案,则可以直接纳入政法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并
深圳特区报


    记者近日从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构建的新型诉讼监督模式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通过4大信息化平台,检察机关可直接对执法办案流程和关键执法环节进行监督,而相关监督事项的监督结果,比如是否依法规范办案,则可以直接纳入政法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并作为其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条件。

  据介绍,该系统在国内尚属首创。先期成功运行的侦查监督平台,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转发或推广了相关做法。

  与相关单位建立衔接配套机制

  市检察院组织教育处处长刘汉俊告诉记者,新型诉讼监督模式,就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海关缉私等相关单位建立衔接配合工作机制,以开发应用诉讼监督平台为依托,以检察监督与相关部门内部监督的机制衔接为保障,对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种工作模式。该模式包括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审判及执行监督、刑罚执行及监管场所监督等四大平台及配套机制。

  以侦查监督平台为例,检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涉及侦查监督的所有监督点进行归纳梳理,形成34类294个监督点,在此基础上开发平台,以案卡形式为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提供监督指引。记者在平台操作演示中看到,办案人员在填写案卡时,随着鼠标移动,相关法条自动援引,对照案件材料,小至法律文书中涉及人员的姓名差错,大到羁押时间超期,哪个环节存在什么问题都一目了然,发现问题只需对照点击即可,监督情况自动存入系统数据库;系统自动生成法律监督文书,并以红色警示跟踪提醒办案人员及时向侦查机关发出。

  繁杂诉讼监督转化为规范化流程

  目前,侦查监督平台已建成投入运行,并取得初步实效。刑罚执行及监管场所监督平台已上线试运行,其他两个平台建设也已于去年底完成。据悉,该信息化手段的深度运用,实现了工作方式的重大变革,将繁杂的诉讼监督转化为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实现了诉讼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效能化。

  记者了解到,该平台不仅可统计各部门相关数据,还可以将记录直接纳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作为案件质量考评、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条件。此前,我市检察机关已与公安机关会签文件,将检察监督意见作为公安内部执法考核的重要依据,实现了检察监督与公安内部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从制度上促进和保证了检察监督意见的落实。

  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特别是诉讼监督职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近年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记者了解到,诉讼监督机制改革工作已被市委纳入了《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2013—2015年)》。(记者 赵新明)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