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赵 霞 通讯员 康鹏飞)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出了33条具体整改措施,制订了整改方案,宁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彦凯逐一与整改责任人签订了《整改任务书》,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宁夏高院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各层次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先后共征求到意见、建议426条。其中,对高院领导班子的有198条。高院党组经认真梳理、反复讨论、集体研究,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整改“四风”突出问题方案》,明确高院领导班子整改落实工作由李彦凯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负责落实。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从严从实,不作秀、不走过场,宁夏高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作了《整改任务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各自负责整改的事项与李彦凯签订了《整改任务书》,立下了整改“军令状”。《整改任务书》明确了需要整改的事项、要求、时限、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等,并由院督办室对签订的《整改任务书》进行督促、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