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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河北出台方案剑指“立案难”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3
摘要:人民法院报 本报银川12月18日电 (记者 赵 霞)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解决“立案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区法院将解决“立案难”作为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故意设置“立案门槛”
人民法院报


    本报银川12月18日电 (记者  赵  霞)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解决“立案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区法院将解决“立案难”作为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故意设置“立案门槛”、久调不立等七大立案难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努力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方案》指出,全区法院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开展解决“立案难”专项整治活动。该活动着力于解决在法律规定之外为人民群众起诉设置“门槛”,增加起诉受理条件;解决在立案审查过程中,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剥夺当事人诉权;解决在地域和级别管辖有不同认识时,法院之间互相推诿,不予及时依法予以立案;解决对当事人补充起诉材料释明不全面、不明确、不一次性告知立案条件,让当事人多次跑腿;解决违背自愿、合法原则强制诉前调解,使案件久拖不立,久调不立;解决为应对考核或者提高结案率而有案不立、超期立案;解决干警作风简单粗暴,“冷、横、硬、推”等七方面问题。

    《方案》规定,解决“立案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开展专项调研、制定措施制度、完善技术保障、完善考核体系、推进整改落实等步骤进行。同时,成立自治区高级法院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区法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当事人意见仍然较大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责。


    本报讯 (记者  丁力辛)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立案工作的指导意见》,迅速解决一些当事人及律师反映的个别法院立案“门槛高”的问题。

    《意见》共15条,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全省各级法院要在立案大厅及网站等渠道,详细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流程、立案条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信息;各中院及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要大力推行网上立案,探索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形式;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要及时受理,坚决杜绝为了片面追求结案率、均衡结案度等指标而限定案件受理数量、拖延立案、年终不立案等问题;切实简化审批手续;对于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等普通民事纠纷,一般应在当天立案受理,对于重大、复杂及敏感案件,应在当事人起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要严格执行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防止抬高或降低受理标准,既要依法保护当事人行使诉权,又要防止滥用诉权和虚假诉讼的发生;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补充相关材料;对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可由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受理;对不具有管辖权的案件争抢管辖或对具有管辖权的案件推诿管辖的,上级法院应依法进行监督等。

    《意见》还规定:省高院及各中院应加强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对立案工作中的违法违规情形,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