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李生晨 通讯员 段连发)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撰写的《内蒙古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研究》获得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3年度规划项目评比优秀奖。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成果要摘》第8期以《加强内蒙古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若干建议》为题刊登了这一研究成果,并呈送中宣部社科办领导和自治区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参阅。 2011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包头等地民间借贷危机集中爆发,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也给地方金融秩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为研究破解这一难题,内蒙古高院研究室主动承担起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内蒙古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研究》,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强我区民间借贷综合治理的若干建议》。 《建议》对2008至2012年内蒙古全区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的基本特征及发展态势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从影响区域经济发展、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深刻揭示了民间借贷案件高发的社会风险及发生原因,提出了完善民间借贷地方立法、深化民间投资的政策引导、健全民间借贷综合监管体系、推进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度、完善民间借贷危机处置机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严禁公务员从事民间借贷、加强民间借贷风险意识教育等政策建议,为全区从长效机制和源头上规避和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提供了借鉴和决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