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18 最高法院通知要求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 我国95%的人民法庭设在农村。人民法庭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好党和国家大局具有关键意义。“《通知》的发布,对全面贯彻党中央重要战略决策,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职能,为农业农村工作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通知》要求,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重大战略决策上来,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工作质量水平。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和目标,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积极主动开展法律服务,最大限度推动农村社会依法治理和全面进步。认真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是2009年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键环节,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务必增强大局意识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抓住、抓准了重点。 这位负责人指出,做好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是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通知》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着眼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既是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也是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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