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10 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 将发A级通缉令抓人贩 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打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枫在会议上指出,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打拐工作,侦破了一大批案件,解救了一大批被拐卖儿童、妇女。但由于多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拐卖儿童、妇女的犯罪活动近期在不少地方又重新抬头、发展蔓延,危害日益严重。 张新枫强调,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口调查工作,对本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来的儿童、妇女,要结合侦查调查和DNA检验比对情况进行甄别,对其中认定是被抢劫、盗窃、拐骗的儿童、妇女,要登记造册,收集有关情况、信息,发现犯罪线索,通报有关地方或移交刑侦部门。要开展对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幕后操纵者。要充分发挥各级反拐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出席了会议。他要求,各级综治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场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积极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全力支持、配合、参与全国公安机关的“打拐”专项行动。要把搞好这场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研究、指导、组织、协调,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遏制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切实保障儿童、妇女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