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17 我国审判机关积极探索公开审判体制 推进"阳光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和华北电力大学16日于河北省保定市联合召开了公开审判制度研讨会。来自我国高、中、基层法院和东中西部具有代表性的十余家法院代表以及有关法学专家在研讨会上,对公开审判制度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我国法律规定,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等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不久前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公开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张根大说:“人民法院目前已经做到了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审判实践中必须对公开审判制度不断发展创新。” “现在审判机关公开审判的范围逐渐扩大,很多已经涵盖了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全过程。审前、审中、审后都逐步走向公开。并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利用网络化进行公开审判的普及性越来越高。”张根大说。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陈玉忠说,“阳光司法”就是将审判活动展现在公众面前,以开放的、亲民的、民主的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会冲突和纠纷,这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正在对公开审判进行实践探索、积累经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韶华介绍,2008年12月29日开始,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各类裁判文书均已上网。同时,由法院内有关部门专门负责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的督查,对不按时公布、擅自改动后公布的,或因审查不严公布裁判文书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或未对网民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以来,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审判人员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裁判文书的制作比以前更加规范、说理更加透彻,总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王韶华介绍。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数字法庭建设,“现在管理系统已基本开发完成,数字法庭建设规范已下发全省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许雁介绍,全省将利用一年时间实现所有审判法庭具备同步录音、录像功能,每个庭审案件都有庭审光盘附卷,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 为了使法院的审判活动真正成为“阳光下的审判”,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了管理机构,加强对公开审判工作的管理。“今年初,我院专门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全院审判工作统一组织、协调、监督和信息反馈,使之成为法院审判工作运行管理中心,为公开审判的管理和运作提供了保障。”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徐占军说。 “全国公开审判制度目前正处于调研阶段,最高人民法院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初拿出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推动审判公开工作。”张根大说。 “‘阳光司法’既是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保障,也是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力量源泉。‘阳光司法’提高了公众对司法的关注程度和认识程度以及当事人对审判活动的参与程度。这对于保障审判机关对案件做出公正处理,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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