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17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启动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今天专门下发通知,对征文活动进行部署。 据了解,举办此次征文活动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制定的《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实施,促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 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征文活动,扎实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增强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此次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和行业将通过组织公务员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围绕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等内容,通过记述个人在学法用法实践中的经历、感受和体会,反映法治在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此次活动的工作安排如下:4月中旬,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对活动进行部署,并在《法制日报》和中国普法网刊登启事,正式启动征文活动;5月初至10月中旬,参加活动的公务员撰写征文,各地、各部门和行业组织初评并报送活动组委会;10月20日以后,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获奖个人名单和优秀组织奖名单,并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为获得优秀奖的获奖者颁发证书;10月底以后,《法制日报》将集中选登部分优秀获奖作品。 记者从征文活动组委会了解到,此次征文要符合以下要求:凡是参加征文活动的文章,内容要求有理有据、言之有物、真实感人,避免空洞说教、泛泛而谈;征文文体不限,可以是论文、散文、小说、故事等(诗歌除外),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和各部门、行业要有组织地参加征文活动。各省(区、市)经初评后可各推荐30篇文章参加全国的评选。各部门、各行业普法主管部门经初评后可各推荐10篇文章参加全国的评选。各地、各部门和行业经过初评的征文,于10月20日前连同电子稿件报送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行业和部门工作指导处;广大公务员也可以个人投稿。投稿要标明征文字样,并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个人投稿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法制日报社政文新闻部收。邮编:100102;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获奖作品将统一编辑出版,作为内部资料使用。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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