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4 最高法:发挥审判职能 妥处涉军纠纷 6月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西南五省区市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人民法院要积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好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努力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江必新指出,国防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稳定军心的重要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法院讲政治、讲大局的重要内容。公正、及时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关系军队建设发展,关系军政军民团结,关系社会稳定和谐。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及中央有关部门,多次颁布了关于涉军维权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涉军案件的原则、建立工作机制、搞好法律服务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各级人民法院开展涉军维权工作提供了基本准绳。 江必新强调,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明确涉军维权工作的方向和思路,要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军民、军地团结作为出发点;要把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军事优益权作为法院处理涉军维权案件的平衡点;要把加大调解力度、力求涉军纠纷案结事了作为着力点;要把建立健全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作为立足点;要把拓展工作范围、创新工作形式和拓宽工作思路作为创新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涉军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上,在满足新时期军队建设发展和军人军属合法合理的新要求、新期待上下工夫,通过完善专门合议庭、建立涉军绿色通道、实施司法救助等工作措施,确保涉军维权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把涉军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会见了参会代表。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成都军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和西藏五省区市党委政法委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谭 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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