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1 全国监狱系统全面落实“首要标准” 保持安全稳定 法制网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王斗斗 于呐洋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了解到,全国监狱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综合运用监管、执法、教育等手段,保持了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2008年全国监狱发案数、罪犯脱逃数均比往年有大幅下降,监狱机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豫黔介绍说,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的要求后,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全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会议,对监狱系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后,司法部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犯罪工作考核的通知》,对“首要标准”各项措施的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考核标准。 总体来说,各地领导都十分重视“首要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在全国多数省(区、市)专门召开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会议,很多地区请当地省(区、市)领导参加会议,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全社会、各系统共同努力,努力降低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的良好局面。通过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监狱的工作指导思想更加明确,监狱制度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工作创新取得了新进展,监狱人民警察的认识有了新提高,监狱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突破。 李豫黔告诉记者,通过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各地深刻认识了“首要标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监狱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监狱人民警察的认识更加统一,监狱的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教育改造的手段、方法更加多样化,更加符合实际,“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得到进一步深化。 各地通过贯彻落实“首要标准”,不断实现教育改造罪犯的新突破。为了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改造罪犯的科学性,监狱系统加大了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力度,目前,已经有近万名监狱人民警察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海南、山东等地通过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高罪犯的道德素养取得明显成效;江西、河南、四川、上海、湖南等省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规划,大大提高了未成年犯教育水平;北京、天津、山东、湖南等省不断探索罪犯技术教育的新路子,开展了特色不同、成效显著的技术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了罪犯刑满释放后的就业谋生能力;江西、山东等省积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新探索,为降低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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