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29 高检院回应12309诈骗短信:检察机关从来不设廉政账户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徐盈雁)针对不法分子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进行短信诈骗(详见本报6月26日一版),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作出回应:检察机关不设廉政账户。 6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收到短信:根据12309举报,你的材料已移交检察院,请尽早上缴受贿款至某银行廉政账户,账号:××××××××××××。户名:×××。 高检院控告检察厅举报处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明显的短信诈骗,“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检察机关严禁在立案之前扣押、冻结款物”。该负责人提醒,拨打12309仅需支付市话费,不会发生其他任何费用。群众收到与12309有关的费用要求,可先拨打12309进行咨询。 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处理涉案款物都是依法进行的,“从来没有设立廉政账户”。该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不设廉政账户,是为确保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廉洁办案。《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四条规定:个人或者单位在立案之前向人民检察院自首时携带涉案款物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接受,并向自首人开具收据,根据立案情况决定是否扣押、冻结。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开具的收据详细写有时间、数额、交款人(单位)、收款人等证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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