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业界动态>>司法部落实CEPA补充协议修改两规章 10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落实CEPA补充协议修改两规章 10月1日起施行 2009-9-2 司法部落实CEPA补充协议修改两规章 10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法制网北京9月1日讯 记者于呐洋 为落实2009年5月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六》,司法部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两个部颁规章进行了修改。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日期:2009-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