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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全民健身条例 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31
摘要:法制网——法制日报 国务院公布全民健身条例 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法制网北京9月6日讯 记者李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该条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每年8月8日)
法制网——法制日报


国务院公布全民健身条例 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法制网北京9月6日讯 记者李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该条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每年8月8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并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等。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据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与我国竞技体育长足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得不够普遍,亚健康群体不断扩大,青少年的身体素质近20年来持续下降,对此社会反响强烈。为了激励人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2009年1月7日,国务院决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该条例包括6章40条,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

  条例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条例指出,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国家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条例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条例要求,对于依法举办的群众体育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设置审批和收取审批费用。

  条例还规定,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有条件的,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

  条例指出,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居民住宅区的设计应当安排健身活动场地。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