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法制日报 60年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显著 有关负责人网上畅谈
为帮助广大网友充分了解6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由中宣部宣教局主办,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光明网、中青网等共同承办的“辉煌60年”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网上谈活动,28日在央视网举行。 活动受到广大网民极大关注,在1个多小时的视频和图文直播过程中,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达120多万人,网民留言1000多条。 中国立法工作成就显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郑淑娜说,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以宪法为核心,法律为主干,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8000多件。 郑淑娜说,通过立法不断完善了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制度支持。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制度,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以关注民生、保障权利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制度,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完善立法公开制度,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成为常态;通过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立法协调会等形式,实现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诉求表达和协调。”郑淑娜说。 政府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副司长胡振杰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恢复和发展,政府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取得了显著成就: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明显进展;政府立法工作为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政府职能逐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创新;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严格规范;建立健全行政层级监督制度,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从1979年到2009年8月,国务院共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231件,制定行政法规1133件(其中现行有效的682件);从1987年到2009年8月,国务院部门和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报送国务院备案的规章共26209件。 2001年9月,国务院开始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国务院分四批取消、调整1992项行政审批,各级政府共取消、调整77692项行政审批。 1979年以来,国务院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目前,全国每年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的行政争议约8万件,及时纠正了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胡振杰说,近几年来,国务院指导地方政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初步形成了“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体制,有效地解决了“红头文件”“乱”和“滥”的问题。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姜金方说,20多年的全民普法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致力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目前,8亿多公民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普法教育,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依法治省(区、市),95%以上的市(地)和县(市、区)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全国开设法制栏目的省级、市级电视台有300多家,专门普法网、法治网有150多家,政府网站、新闻网站、门户网站基本上都开设了法治频道或栏目。“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全民普法的重要品牌活动。 “持之以恒的普法,使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姜金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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