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高检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本报北京2月2日电(记者袁正兵)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和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月28日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强调各级检察院要从思想理论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7个方面进行安排和部署,确保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落到实处。 为确保党建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意见》还特别强调各级检察院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各级检察院党组指导下级院党组党建工作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防止和纠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当成“一码事”或“两张皮”的倾向。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要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员队伍建设与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党的组织建设与检察机关组织建设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形成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良好导向。同时,要加强政工、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专职干部四支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建工作骨干,选拔优秀干部包括优秀业务干部充实党建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部门和干部在党的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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