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5年改革大庆公安大变样 2005年1月4日,大庆市的居民惊奇地发现:派出所不见了!“惊奇”、“诧异”、“不解”、甚至“指责”,一时间各种目光聚焦大庆公安。 2010年1月14日,黑龙江省、市、区、县252位公安部门领导齐聚大庆,听讲、参观、访问、座谈,3天后还是“惊奇”、“诧异”,但没了“不解”和“指责”,多了“羡慕”和“赞叹”,甚至“学大庆公安,学到多少是能力问题,不学是思想问题”已成为黑龙江公安高层的共识。 “每到一处,听到的是缺人、缺钱,看到的是士气不壮、活力不足。”2004年下半年,曹力伟出任大庆市公安局局长后首次调研时发现,市区70个派出所中只有开发区的4个派出所经费有保障,红岗区、大同区的派出所公用经费全部为零!70个派出所警力只占市区全部警力的28%!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组织能够永远保持不变。当一个组织由于自身的矛盾和缺陷而显得效能不高或者难以适应外界环境变化的时候,就是改革势在必行的时候。”曹力伟下决心改革。 经过反复调研,在大庆市委、市政府的支持的下,大庆市公安局党委决定:本着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采取上下整体动作、城乡配套进行的方法,按照理顺关系、明确事权、强化服务,分局未设的市局设、分局弱的市局强、分局设置突出综合性、市局设置突出专业性的思路,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的前提下,精简公安分局内设机构,缩减指挥和行政岗位人员,对传统警务体制进行了一次彻底革命。 突破传统体制禁锢 2005年1月4日这一天,大庆市的很多市民都不会忘记,当他们清晨走上街头时发现,在他们视线里悬挂了几十年的70个派出所的牌子,竟在一夜之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20个崭新的公安分局。 5年前,大庆的公安改革在常人眼里等于“取消派出所”;5年后,大庆的公安改革在黑龙江高级警官眼里等于“突破体制禁锢的革命”——— 垂直管理,加强保障。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市公安局对城市分局实行人、财、物和党组织关系的直接管理,使得编制设定和警力配置能够随着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科学布警;使得经费的来源渠道有了根本性的保障,基础设施欠账、警用装备不足的局面得到缓解,使用效益实现了最优化;使得警令统一、顺畅,基层反应迅速、灵敏,非警务活动过多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减少层次,缩短链条。变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管理”为“市局、分局”两级管理,市局突出专业性,分局突出综合性———通过减少层次,缩短了指挥链条,解决了遇到事情需要层层请示、逐级报批、造成警令滞留和失真的问题。以分局为例,改革前,警令从上到下要经过局长、副局长、所队长、副所队长、警长、民警6个层次。改革后,分局副局长兼任三个警种的大队长,警令传递只经过局长、副局长(大队长)、队长三个层次就到了民警,即决策层、组织层和执行层,构成了最短的指挥链条。 整合机构,增加警力。变分局内部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的设置为只设置刑侦、治安、社区和法制综合4个部门,原则上按照3:3:3:1的比例设定编制,按实际岗位需要确定人员。通过整合机构,不但把大部分机关警力推向了基层,而且牢牢固定在执法一线。通过这种调整,顺理成章地减少了指挥岗位和行政岗位,增加了执法岗位。改革后,基层一线执法警力比改革前增加85.5%。 优化组合,激发活力。变分局规模大小不一为基本相当,变内设机构大小不同为同一标准,所有实战队均按“二人一组、三组一队”设置———通过优化组合,形成了4个可比性很强的竞争平台。即:通过实行“二人一组、三组一队”,组与组、队与队之间形成两个竞争平台;通过均衡布警、合理设置分局,警种与警种、分局与分局之间又形成两个竞争平台。分局长之间、副局长之间、队长之间、组长之间都形成了平等竞争关系。 不加钱加人只加成果 有人说:“大庆是因为有钱才改革,如果财政状况不好,根本无法进行改革。” 曹力伟用算账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改革前,大庆市区70个派出所中有66个缺少经费,一半的派出所几乎是“零经费”,除了民警工资之外,其他都没有。通过精简机构、整合警力、减少层次、提高办案效率,经费有明显的节约。比如,改革前大庆公安至少有80多个办公场所,现在只有20个,没有一个分局是新建的,都是通过内部挖潜和调剂解决的。除此之外,在办公经费、水电暖、公务用车等方面都实现了节省。改革前的2004年,分局办公经费支出是5900万元,再加上派出所筹措、赊欠来维持正常运转的2000多万元,等于需要8000万元左右才能完成工作。改革后的2005年,只花了4500万元就完成了过去8000万元才能完成的工作,节省了将近一半。 管理学上有一个“帐篷原理”,即帐篷能支多高,取决于最高柱子的高度。大庆公安的“二人一组、三组一队”体制就是这个道理:一个警队的工作质量并不取决于民警的平均水平,而是取决于能力最高者的水平。公安工作的时效性很强,第一手材料非常重要。以出警为例,如果一起群众报警由业务素质低、工作能力弱的民警出警,很有可能该取的证据没有取到、该访的证人没有访到、该问的问题没有问到等等,当他的队长或者说水平高的民警接手这起案件时,已时过境迁,无法收集第一手资料,案件处理就会陷入被动和僵局,甚至引发上访。而让水平高的民警处置,该留的则能留下,该固定的则能固定住。民警强弱搭配后,一起出现场、一起询问、一起审讯、一起走访,强民警自然会起到主导作用,并决定了办案质量,还通过言传身教起到传帮带,弱者与强者搭档工作的过程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能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工作能力。 体制改革不仅大幅增加一线警力,而且使更多优秀警员回归一线,工作成果的增加不言而喻。 不加钱加人只加成果的改革,哪个党委和政府不欢迎? 力倡“三老四严”光荣传统 大庆公安局把“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大庆精神具体化为公安工作的“忠诚、奉献、务实、创新”,用“三老四严”的光荣传统抓工作、带队伍。从倡导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入手,讲诚实、讲敬业、讲标准,培育优良警风,树立正确导向,提升作战能力。 “如实立破案”是大庆公安求实之首。 改革前调研发现:2004年,大庆市公安机关仅在刑警大队环节就有4200起应立未立案件。案件不立,何谈破案,群众损失就无法挽回。大庆公安局党委提出:如实立案是品质问题,及时破案是能力问题,能力问题重要,品质问题更重要。能力不行可以提高,品质不好不适合当警察。 由于坚持如实立案,2005年大庆市刑事案件综合立案数同比增加近一半,大庆也因此丢掉了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十连冠”的荣誉。但社会各界对社会治安的反映非常好。2008年底,根据数据研判,大庆公安局发现破案数量有“掺水”嫌疑,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倒查,明确提出“不如实破案同样是品质问题”,并提出了打击工作“七看”标准,衡量打击能力不再看破案数。2009年一年下来,在立案同比下降15.02%、八类案件同比下降14.9%的情况下,抓获刑事作案人员数增加2.8%,打击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实行“抽签迎检”是大庆公安改革的独创。再差的单位也有亮点,再好的单位也有弱项。只有公平竞争、公正对待,才能增强大家的责任心和上进意识,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所以,在对上迎接检查、对外接待参观时,大庆公安不树迎检典型,全部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受检单位。由于抽签检查时不打招呼,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分局局长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没有事先通知、没有文字材料的情况下,他们必须要经常思考、亲力亲为并干出成绩,汇报时才能有的说、说得明白。改革以来,通过坚持抽签迎检,全局整体工作实现了均衡较快发展,领导干部的作风也更加扎实。 破除“潜规则”的用人导向。大庆公安局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标准和“任人为贤”的干部路线具体化、本地化,在干部提拔使用上提出三条基本标准,即:敬业精神强、人品素质好、能力水平高。合成一句就是“位置留给敬业者”。5年来,大庆公安局提拔调整各级领导干部579人,社会和内部都没有杂音,反响良好。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肯于吃苦,默默奉献,坚持原则,不藏私心。即使有些干部能力水平当时不是最好的,但由于刻苦敬业、努力工作,经过一段时间历练,都迅速适应了岗位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它让论资排辈的“潜规则”失去了市场,让跑官要官的人没有了出路,在队伍中营造了想事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010年1月15日,黑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面对252位黑龙江省高级警官说:“2005年以来,大庆市公安局党委一班人带领全市公安民警坚定地走出了警务改革之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连续5年在全省公安重点工作考评中名列第一,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系统的重大典型。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真正做到了把大庆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于行、展示于绩,切实让大庆精神的精髓和实质体现到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 孙永波还说:“现行公安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动态条件下的社会治安局势不相适应,已经成为影响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束缚公安战斗力的一个根本因素,不改革就没有出路。大庆市公安局的实践表明,破除旧体制、旧机制的障碍,建立与动态条件下的社会治安状况相适应的现代警务体制、机制,是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一剂良方。谁先用了这个方子,谁先服了这剂良药,谁就先发展,谁就快发展。” 讲这番话前,孙永波强调,讲话内容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审定的。 大庆公安变了,变成了黑龙江公安改革的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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