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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初接受媒体专访时强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重要民生工程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9
摘要:检察日报 姜建初接受媒体专访时强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重要民生工程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张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姜建初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专访时强调,民事行政检察是最贴近群众、最关系民生的检察工作之一,检察机
检察日报


姜建初接受媒体专访时强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重要民生工程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张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姜建初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专访时强调,民事行政检察是最贴近群众、最关系民生的检察工作之一,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近年来,人民群众要求检察机关加大监督力度的呼声很高,每年全国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检察机关加大对民事行政司法不公案件的检察监督力度。

    对此,姜建初指出,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的主要手段,检察机关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据统计,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万余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均比上年有所上升。

    姜建初说,民事行政检察要重点监督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对涉农维权、弱势群体保护、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涉及民生的错误案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错误案件,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情形的案件,坚决依法抗诉。同时加强对调解案件的监督,对虚假调解、恶意调解、双方串通损害国家或者第三方利益的调解以及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调解案件,应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监督。

 

    “要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全过程,既不能一抗了之,也不能一推了之,要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姜建初指出,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结合办案认真开展释法说理,特别是对一些可能引起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申诉案件,主动与法院、政府相关部门等进行联系,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及实际问题,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对案件审查阶段当事人有和解意愿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可促成和解,并引导当事人做好与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衔接。”姜建初说。

    “检察机关在受理和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时,不但要审查能否抗诉,启动再审,还要注意发现隐藏在错误裁判背后的司法不公问题,对有关司法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线索进行认真筛查,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姜建初说,要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研究建立民事行政抗诉与职务犯罪侦查既相对独立、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民行检察监督职责与检察机关整体法律监督职责密切结合,增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监督的整体作用。

    姜建初表示,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的要求,逐步研究制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实施方案和意见,完善监督范围和程序,推动立法。检察机关还要继续探索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普通程序中的立案、诉讼保全等各审判过程和环节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也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