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公安部公布8起涉爆涉枪犯罪典型案例 法制日报北京3月31日讯 记者于呐洋 见习记者李娜 公安部今天公布了8起“依法严惩涉爆涉枪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全国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涉爆涉枪犯罪主犯、累犯、惯犯,形成了对涉爆涉枪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2009年2月至7月,使用伪造的虚假手续,河北卫星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物业公司经理王晓平介绍单晓华、苏永丰等人先后6次从该公司非法购买雷管共105万枚、导爆索10万米。目前,王晓平、单晓华等30名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已全部移送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对河北卫星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责令停产整顿并处50万元罚款。”这是公安部今天公布的典型案例中的一起非法买卖雷管案。与这起案件类似的另外两起案件为内蒙古“2008·3·29”非法买卖雷管案和贵州“2009·7·6”非法买卖雷管案。据悉,这3起案件均为正规企业非法经营。 典型案例中有3起“涉爆”案件:刘安龙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品案,罗广喜等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汤德胜等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案。 两起“涉枪”案件为2009年3月福建省古田县公安局查获的胡昌泽非法制造枪支案和2009年5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公安局查获的杨学会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案。目前,胡昌泽因犯非法制贩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杨学会因犯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