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每个派出法庭至少配备一名司法警察
法制网延安4月25日电 记者王斗斗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4月23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总结讲话中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重点关注审判执行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结合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教育广大干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在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前提下,警惕并妥善应对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的突发事件。 “审判执行安全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必要条件。”沈德咏指出,要完善安全防范设施。重点解决一些法院缺乏安全检查、安全监控设施以及警用装备缺乏、老化等问题,特别是在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羁押室、调解室、信访接待室、人民法庭以及财务、机要等场所,要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物质保障。同时,要充实安全保障力量。人民法院安全保障力量由司法警察、机关保卫人员、保安人员构成,其中司法警察是主要力量。“要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力量配备,保证有充足的警力按规范的程序严格执法。每个派出法庭要配备至少一名司法警察,并根据需要配备若干保安人员。”沈德咏说。 沈德咏特别强调,要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各级法院都要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安全保障工作,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制定应急工作方案,设立应急分队;要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防患未然;要完善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在处置突发事件方面的联动机制,处理好司法公开与保护法官私人信息的关系,切实保障审判执行安全,保障干警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