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一系列新举措凸显“打拐”决心力度
自去年4月公安部部署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一场声势凌厉的“打拐”战役在全国掀起风暴。 一系列新举措的出台表明,在严厉打击拐卖犯罪的同时,公安机关不忘“治本”,使出了“十八般武艺”。 A级通缉令20名人贩19人到案 “王英,女,54岁,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涉嫌拐卖犯罪在逃人员……”打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部对20名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陆续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并悬赏捉拿犯罪嫌疑人,这在打拐历史上尚属首次。截至目前,已有19人到案。 拐卖案件报警即立案,也是此次专项行动的一大突破。公安部首次明确规定,“凡是妇女儿童失踪都必须按拐卖妇女儿童罪来立案侦查。”“除刑侦部门外,派出所也要受理并有权开展拐卖案件侦查,其他警种部门也要积极配合。”这些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受害群众报案,确保了拐卖案件不再错过侦破“黄金期”。 DNA数据库为483个孩子找到亲人 4月19日,福建省泉州公安机关通过DNA鉴定为2名福利院收养的被拐儿童找到亲生父母。建立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是此次专项行动又一大亮点。 目前,承担血样检测任务的各地公安机关200余个DNA实验室已全部联网,实现了DNA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共享。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接到失踪被拐儿童报案时采集其亲生父母的血样入库,同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也都要采集血样入库,进行自动比对。 目前,通过DNA数据库的数据比对,已经为483个孩子找到了亲人。 实现对拐卖犯罪综合治理 2009年10月28日,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首批60名已解救的未查清身源被拐儿童信息,详细披露了60名儿童的照片、现用名、性别、被拐时间、体貌特征、案件主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架起了父母与丢失儿童之间的桥梁。 公安部还与“宝贝回家”等民间组织建立合作机制,互相提供线索,吸纳群众建议。 “一系列新的措施凸显了公安机关‘打拐’的决心和力度,也从根本上为遏制拐卖犯罪进行了机制探索。”公安部“打拐办”负责人说。 今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针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立案、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过去打击中的模糊地带,首次被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明确。 公安部“打拐办”负责人表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一项长期复杂的斗争,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打拐”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拐卖犯罪高发多发势头。 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公安部还将充分发挥国务院反拐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推动相关部委指导各地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实现对拐卖犯罪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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