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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王胜俊批示强调
加强警示教育和司法廉洁建设
切实提高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
张军周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站北京10月9日消息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批示强调,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局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司法警察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军指出,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具有十分重要和深刻的现实意义。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教育、警示以及典型案例,使广大司法警察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意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承担起肩上的责任。要以改进司法警察执法作风为突破口,强化作风改进,强化执法规范,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司法警务工作的每一环节。
张军强调,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抓好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把握好“四个注重”:一要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要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深入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抓好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意识,认真抓好司法警察廉洁从政教育,筑起抵御各种不良风气侵袭的坚固防线;二要注重分析查摆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好“四查四看”活动,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三要注重抓好问题整改。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进行整改的措施办法,动真碰硬进行整改;四要注重完善管理制度。要围绕提高素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围绕职能履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围绕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奖惩激励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张军强调,要狠抓落实,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级法院及司法警察部门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实施到位;要进行充分而广泛的思想发动,增强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有关文件学习,带头对照典型案例进行自我剖析,带头进行“四查四看”,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整改落实,把警示教育活动真正抓出实效;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
周泽民在动员部署中指出,要充分认清司法警察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充分认清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抓好警示教育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密组织好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
周泽民强调,要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抓好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把握好“三个环节”:一要明确目标,落实要求。要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进司法警察执法作风为突破口,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为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法院安全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二要把握重点,找准问题。要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真正把规范执法变成广大司法警察的自觉行动,努力增强广大司法警察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职业尊荣感、责任感,培养司法警察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不断增强司法警察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努力筑起抵御各种不良风气侵袭的坚固防线;三要周密计划,落实到人头,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周泽民强调,各级法院及司法警察部门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一定要紧紧围绕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保障能力,在提高教育质量、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细化警示教育每个步骤的内容,使制定的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要把警示教育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审判执行警务保障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警示教育与警务保障工作“两促进”、“两不误”;要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交流活动,把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围绕解决问题,对照典型案例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分析透。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整改的措施和办法,并采取得力措施抓好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各高、中院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司法警察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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