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正义网 最高检:加强监外执行监督 严防脱管漏管 根据中央政法委要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切实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扩大对犯罪人监外执行的适用,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的方面,而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又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严’的方面的体现。检察机关做好监外执行工作,要注重突出监督重点。” 据了解,监外执行目前仍然是我国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对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不到位,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今天的会议就是旨在强调检察机关应强化对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的检察工作。 “一是依法开展检察,防止和纠正因不依法、不及时交付执行等原因造成的‘漏管’;二是依法监督有关机关的监管活动,防止和纠正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活动不到位产生的‘脱管’;三是依法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变更执行、解除矫正、终止执行环节的检察,促进罪犯及时被减刑、释放、恢复政治权利或被收监等。”接受记者采访时,袁其国还特别强调了维护监外执行罪犯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及监所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上海市检察院牵头制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衔接工作规定》、以及重庆市检察院与相关机关共同推行的《重庆市监外执行罪犯刑罚执行流程卡》等做法,因为从监外执行的判、交、送、接、管、帮、罚等环节,健全了各部门的衔接制约机制,被收录在了今天的会议材料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