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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高检院工作成效 将继续监督支持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4
摘要:正义网——检察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高检院工作成效 将继续监督支持 “报告实事求是,很有新意,对工作成绩的肯定恰如其分,对存在的问题也有清醒的认识,不回避不遮掩,同时对今后进一步改进工作也提出了比较明确的思路和意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正义网——检察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高检院工作成效 将继续监督支持


  “报告实事求是,很有新意,对工作成绩的肯定恰如其分,对存在的问题也有清醒的认识,不回避不遮掩,同时对今后进一步改进工作也提出了比较明确的思路和意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0月27日下午在分组审议时,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陈斯喜、黄镇东、刘锡荣等委员,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鹤峰县八峰村党总支书记姚绍斌等表示,这是继2009年10月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听取高检院关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在本届人大历史上还没有过”,这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这一年来,高检院对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工作改进富有成效,对高检院所作的努力表示满意。” 

  “把加大办案力度作为首要任务,抓得准,抓对了” 

  “曹建明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情况时说,高检院把加大办案力度作为首要任务,抓得准,抓对了。”刘锡荣委员说。 

  有数据为证。陈斯喜委员举例说,从报告提供的材料可以看出,去年11月至今年8月,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75件8840人,同比分别增加6%和10.6%,其中重特大案件3019件,同比增加9%;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8人,同比增加8%;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这说明高检院在完善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对高检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做法表示满意,他说,“高检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很强,对代表、常委会委员提出的意见非常重视,态度很端正。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效果也比较好。对此,我有切身体会,在基层,我们总是及时收到高检院的材料,包括有关工作情况的材料,以及对代表的一些议案建议的办理结果等。” 

  在一组审议会场,记者看到,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认真地做着记录。在其他小组审议会场,高检院几位厅局领导也旁听了会议,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详细记录下来。这些细节,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感受到了高检院接受监督的诚意。 

  “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诚恳,采取的措施有针对性,有力度,工作改进自然富有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样评价说。 

  “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提到,坚持改革创新,是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高检院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结合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创新和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努力破解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这在当天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关注。 

  李连宁委员对此感触很深。他说,高检院在建立健全渎职侵权案件查办机制方面,有一些新的亮点和成功的经验,比如着力查办重点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抓住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多发、重点领域,来加大查办力度。在集中开展一些专项的预防活动,以及在完善犯罪信息收集和线索管理机制等方面,都有不少创新。“在我印象里,去年高检院建立了一个网络举报平台,曾经一度造成网络堵塞,这说明检察机关为解决发现难、举报难、查处难、举证难的问题,运用现代技术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说明这一举措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再有,近年来检察机关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的侵犯犯罪嫌疑人权利,健全和完善了保障机制等,有目共睹。” 

  张兴凯委员说,“我认为检察机关同步介入、同步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做法很好。在重大事故发生之后,检察机关在应急抢险和处置阶段就赶往现场,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理,及时立案侦查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这种做法,对于预防渎职犯罪,特别是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行为具有很强的震慑作用,应该坚持把它做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检察机关结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加强了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双战说,检察机关很有改革的精神和魄力,希望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拿出更切实有效的治本之策。 

  刘锡荣委员说,前不久高检院在北京军事博物馆举办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这个展览办得很好,有10多万人参观,现在准备在全国开展巡展,很有必要,就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 

  符桂花委员建议,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社会公众进一步认清渎职侵权犯罪在侵犯公民权益、侵害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资源等方面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在人民群众当中的认识度、影响力和公信力,努力营造惩罚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强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新闻舆论单位的配合,把反渎职侵权工作纳入普法规划。 

  “修改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十分必要” 

  在当天下午的分组审议中,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轻刑化等问题,引起与会人员的热议。 

  符桂花、刘锡荣委员说,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轻刑化倾向比较明显,难以起到惩治和警示的作用。现行刑法、司法解释对于渎职侵权犯罪构成的要件、量刑标准等问题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侦查手段不足,部分干警发现和突破新类型犯罪案件的能力不强,影响了对一些案件及时有效查处。 

  符桂花委员建议全国人大要完善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渎职侵权犯罪构成、量刑的标准,规范免刑、缓刑的适用;加强对司法解释工作的监督和协调。指导解决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提高执法的统一性。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建议高检院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背景,积极研究查办有关渎职侵权犯罪的程序制度问题,通过立法来完善程序机制,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有利于打击犯罪、保护人权。 

  委员们建议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抗干扰能力,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把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努力在提高统筹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突破案件,综合运用法律,侦查、组织、指挥和一体化掌控办案的五种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努力营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反渎职侵权队伍。 

  “人大要继续支持,排除各种干扰,为司法营造一个好环境” 

  “从调研的情况看,现在由于某些官员不正确的政绩观,导致了巨大的浪费或巨大的损失,有些问题不是一年、两年可以看出来的,需要三五年以后才能暴露出来,所以,我认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任重道远,任务相当繁重。”黄镇东委员语重心长地说,人大听取审议高检院专项工作报告本身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支持,今后还会继续支持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就要加大对司法队伍建设的公共投入。”吴晓灵委员说,从报告中可以看到,检察院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检察机关是国家机器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西部边远地区,人员少案件多,留不住人,那么在公共投入上、人员编制上就应该满足工作的需要。 

  何晔晖委员对此十分赞同,她说,一个是编制问题,一个是财政投入问题,都说了好多年了,还没有解决,在人、财、物方面对司法机关应该给予政策倾斜,因为这涉及到司法制度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问题,涉及到国家司法制度的建设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机构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为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党委和人大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当中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各种干扰,为司法营造一个好环境。”符桂花委员的话道出了与会人员的心声。 

  接受监督,重在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是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检察机关的有力支持和极大鞭策。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的这番表述,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检察工作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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