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走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毒物检验利用物理或化学分析方法,对有毒物质、违禁毒品药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本报记者徐伯黎摄 如何从被破坏的电脑硬盘上恢复数据,如何从解剖后的器官中提取中毒物,如何从数百张涂改的发票中显现发票的原始金额……这些看似颇具难度的问题在一个地方都能找到答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下称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 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主要承担高检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据悉,该中心一直坚持“办案、培训、科研”三位一体的定位,突出为办案服务,并着眼于提高侦破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含量和办案能力。 近年来,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除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文件文检、痕迹检验、声纹鉴定、司法会计等传统专业门类外,还建成了电子证据、毒物检验、微量物证、DNA检验、心理测试等专业实验室,将新技术、新方法和高科技手段引入检察机关司法鉴定领域。目前该中心已有6个专业通过了实验室国家认可。 “躲猫猫”、“喝水死”、“睡觉死”……在监管场所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不时见诸媒体,牵动着舆论的神经,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前不久,某地公安机关抓获一名贩毒嫌疑人,在审讯期间该嫌疑人突然面色赤红、呼吸急促、大汗淋漓,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怀疑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数十人围堵政府部门。当地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检察技术部门的法医提取死者血液送到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毒物检验,专家们检验出死者血液中含有某种新型毒品,其含量远远超出致死量。结论出来后,事件很快平息。后经检察机关查明,该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围捕时为毁灭罪证,将包装好的毒品吞下,未料包装在消化道破裂,命丧黄泉。 类似这样的非正常死亡案件,检察机关必须找到明确的死因,才能确定事件的性质。而确定死因首先就要进行毒物排查。一直以来,毒物检验在检察机关几乎是一片空白,全国检察机关技术部门的毒物检验技术人才稀少、检验仪器设备奇缺,很多案件中的检材要么送到公安机关去做,要么干脆不做。 据介绍,毒物检验是司法鉴定领域涉及面最广、技术要求最高的专业之一。毒物检验涉及的毒物、毒品、药物种类繁多,常见的就达数百种。这些毒物、毒品和药物有固体的,有液体的,也有气体的,用仪器检验之前都需要从血液或器官组织中提取出来。由于各种物质的性质不同,提取条件和方式也千差万别。比如,有些毒物在酸性条件下有较高的回收率,而另一些可能在碱性条件下才有较高的回收率。每一个案件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技术人员必须把每一次检验都当成一次科学研究,在有限的检材中找到最合适的检验方法。复杂的案件,往往要加班加点做上一个月的时间。此外,毒物检验涉及的仪器设备非常多,对技术人员的知识面、技术水平和办案经验要求很高。 从2008年起,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把毒物检验作为建设的重点,购置大批尖端仪器设备,引进法医毒物检验专家,试行一系列毒物检验方法。两年来,毒物检验实验室办理了多起案件,协助其他业务部门有效行使了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职能,预防和化解了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的社会矛盾。 电子证据,还原事实真相 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大量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由计算机处理并被存储于硬盘、磁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之中,如何收集、检验、鉴定此类电子证据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所面临的新问题。 据介绍,目前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中,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数量日益增多,案件范围日趋广泛。 走进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据检验实验室,电子取证工作站、手机检验系统、计算机取证现场勘查箱等高技术仪器设备深深地吸引了记者。据悉,在利用计算机进行网络诈骗、赌博等案件中,随案移送的电子证据形式多样,内容复杂,承办人难以进行审查和鉴别,其中大部分就是借助这些高科技仪器,再经过技术人员的分析处理进行取证的。 电子证据极易修改,为了防止数据被修改,技术人员先要对数据进行固定,然后在复制件上进行数据的恢复工作,再按照严格的操作流程进行数据分析。 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络非法组织赌博,并将涉案电脑资料记录全部破坏。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技术人员运用相关软件对送检的3块硬盘进行了数据恢复、文件分类检索和人工浏览后,制订了检验方案,对磁盘未使用空间的磁盘簇区数据进行提取比对。通过一系列的代码复制提取比对,发现这些文件与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搜查取得的报表打印件完全吻合,从而证明了嫌疑人曾使用该账号通过网络进行赌博交易的事实。 电子证据的提取鉴定技术在检察机关应用广阔,除了公诉、侦监等部门需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电子证据进行审查鉴定,以及对反贪查案提供帮助外,它也经常应用到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中,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起到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作用。 文件检验,再现物证原貌 “‘报账员变造300余张发票案’是我中心鉴定得非常‘漂亮’的一个案例,鉴定人员利用多光谱成像显现复写溶褪文件技术在我国尚属首创。”在谈到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文件检验室近年来参与鉴定的重大案件时,一位年轻的鉴定人欣喜地告诉记者。 2009年某省检察机关向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送检300余张污损变造发票,要求鉴定原发票金额。原来,该省某公司报账员三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将领导签批过的发票进行变造后至财务处报账套取私利,2008年案发后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对其立案侦查,涉案发票300余张。 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文件检验室在综合检验后发现,复写字迹书写于票据纸上,字迹与纸张结合的牢固度较差,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多样并且采用了特殊的消褪技术,尤其是中后期通过请专门人员针对复写颜料配制特殊的消褪液,将整张发票的复写字迹全部溶褪。由于时间间隔久,发票又多为办公用品、餐饮等零售发票,原始金额查证困难,涉案金额难以确定。 面对如此多难以显现原始金额的发票,鉴定人员理清思路,不断寻求再现原始金额的最佳方法。他们使用文检仪等光学检验方法检验后发现,绝大部分发票可以检出消褪事实,但被消褪的确切金额仍然无法读出。如果使用化学方法检验,不仅检验把握不大,而且一旦实验失败就会对发票造成损害无法复原。此外,300余张发票使用的消褪剂和复写色料并不一致,要根据每张发票摸索不同的显现条件,在有限的时间内也是难以完成的。 经过上述检验和考虑后,鉴定人员针对该案设计了采用多光谱成像技术对被消褪的发票进行显现的实验方法,发票的原始金额一张张地清晰起来,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总金额也愈加明朗,通过对300余张发票逐一检验后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获利金额累计十余万元。 ●相关资料 检察机关技术工作源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1985年,高检院办公厅成立了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高检院技术局。1989年,高检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成立。2000年,高检院合并了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2008年底,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建成了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2010年10月14日,中央政法委公布了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结果,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10家国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 检察机关的司法鉴定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发挥。从2008年建成至今,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办理数百起案件,并指导或直接参与了一系列引起很大社会反响的案件,为案件侦破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