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作部署动员讲话。 邱学强指出,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关于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突出办案重点,解决反腐败斗争中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要求,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迫切需要。他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重点,把查办案件的着力点对准严重危害民生、侵犯民利的八个方面的渎职侵权犯罪,重点查办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商品的渎职犯罪;社会保障和涉农领域危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富民惠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土地复耕和整理、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安全的渎职犯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导致盗伐滥伐林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违法强制征用土地、违法强制拆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违法批准和放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放任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渎职犯罪,以及放任强迫劳动、非法使用童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渎职犯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传染病防治失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徇私舞弊、失职等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和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徇私枉法,危害司法公正,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渎职侵权犯罪。在专项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优先查办那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曝光和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引发和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会议要求,要通过开展专项工作达到五个方面目标,即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重大典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一步增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进一步提升;使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的状况明显改变;形成一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调研报告和预防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预防渎职侵权的制度建设;推进渎职侵权检察队伍建设,使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邱学强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开展专项工作,确保专项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大案要案,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办案,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一般工作失误与渎职侵权犯罪的界限,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做好办案风险评估和预测工作,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坚持统筹协调、全面发展,把开展专项工作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侦查办案能力结合起来,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推进阳光执法,认真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支持。 胡泽君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主动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积极争取有关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支持,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要准确把握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查案重点和方法步骤,把专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取得实效,为促进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高检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振江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军事检察院有关领导和高检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全体同志参加主会场会议。各省、市、县级检察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渎检部门全体同志在各地各分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