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今天,全国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第一次视频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一步改善执行环境,有效缓解执行难,切实增强执行权威,维护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推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江必新指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认识反规避执行的重要意义。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执行效果的突出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曾多次专题研究部署。为此,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对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整个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江必新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反规避执行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要始终高度重视社会宣传工作。要针对执行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规避执行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强化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的理念,提高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树立司法权威。 江必新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及时有效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手段。及时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这是反制规避执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当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建立健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财产查询制度、财产悬赏举报制度和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多管齐下,增强发现和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及时性、有效性。 江必新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打消规避念头,必须依法果断适用制裁手段,充分发挥各种制裁手段的惩戒作用,提高查处规避行为的司法能力,切实加大对现实生活中各种规避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民事、经济、行政甚至刑事等多层面构筑相应的惩戒机制,形成足够的威慑。 江必新指出,要根治规避执行现象,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寻求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对人民法院来说,当前要全面系统地分析规避执行存在的空间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立审执统一协调机制和执行激励与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反制规避执行的新机制,大力推行反规避工作机制方面的交流。 天津高院、上海高院、重庆高院、浙江高院、江苏高院、湖北高院以及湖南长沙中院、山东东营中院等八个法院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以及执行局全体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