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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双向交流机制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双向交流机制 3月18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签订“双向交流合作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双向交流机制

  3月18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签订“双向交流合作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万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迟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荣,以及在京各大法学院校部分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仪式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鲁桂华主持。我院院长张守文,党委副书记杨晓雷出席了仪式。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在讲话中强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四大法学院校建立双向交流机制是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工作,有利于实现司法实务与法学教学科研的对接;有利于提升法院队伍素质;有利于推动和深化法学教学科研,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方向正确,意义重大,坚持下去,一定会取得丰硕成果。希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创造法治实践与法学研究共同发展进步的成功典范。
  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万钧在讲话中指出,年轻的法学教学科研工作者应直接参与审判实践,积累经验,以便重回高校从事有针对性的教学科研。年轻法官进入大学学习、科研和任教,一则可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增强办案能力;二则可以将自身的法律实务经验与在大学生分享,有利于在校生加深对法学理论的学习。他希望这种双向交流能够长期坚持下去,成为北京政法系统的创新模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池强指出,双向交流机制的建立是北京法院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突破。北京高院要在参加双向交流的人选上把好关,确保向校方推荐政治素质高、审判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好并有一定法学理论功底的优秀法官任教或参与科研活动。同时,全市各级法院也要做好校方专家学者来院挂职的保障和管理工作。
  会上,张守文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情况和学院发展规划。他表示,北大法学院始终高度重视与全国各地司法机关,特别是北京市司法机关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为国家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他谈到,此次与北京高院签订双向交流合作协议,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人员交流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学界和实务界之间的交流互动,完善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实现互利共赢。他表示,希望通过法律学术界和实务界双方的精诚合作,开拓创新,努力培养出一大批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优秀法律人才,为推动我国司法实践,建设法治社会提供“智力支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随后,张守文院长代表我院与鲁桂华主任签订了双向交流合作协议。会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北京市高院的展览室、中心机房及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