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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事审判强化对下指导——2007至2010年发改率平均较之前下降3.67%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人民法院报 福建商事审判强化对下指导 2007至2010年发改率平均较之前下降3.67% 2007至2010年,福建省商事案件发改率平均较之前下降3.67%,去年,申诉上访率仅为2.65%。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先鹏说:“这得益于我院建立的商事案件‘对下指导’工作机制。
人民法院报


福建商事审判强化对下指导

20072010年改率平均较之前下降3.67%

  20072010年福建商事案件改率平均较之前下降3.67%,去年,申诉上访率仅为2.65%。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先鹏说:“这得益于我院建立的商事案件‘对下指导’工作机制。”

   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福建省商事案件呈现高位运行态势。据统计,2007年8月至今,福建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纠纷案件12.2万余件,审结二审商事案件9736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上升129.82%,而公司诉讼案件更是同比增加了26.13倍。这其中,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数占全省商事案件的70%以上。

   加强对中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势在必行,福建高院民二庭于2007年底出台《关于试行民商事审判调研联络员工作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地法院民二庭必须确定一名业务和调研能力强的人员作为调研联络员,负责收集并逐级上报本地商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

   针对各地法院报送的典型案件生效裁判文书,福建高院民二庭筛选出其中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在福建高院局域网站上公布,迄今共发布了60多篇典型商事案例;每年都根据上年案件审理情况,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当场反馈点评,并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意见下发全省;坚持每季度定期发布《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因分析》、《再审复查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因分析》。

   为了更好地发挥规范性指导文件的作用,2007年以来,福建高院民二庭先后成立了保险诉讼、公司诉讼、破产清算等专题研究和指导小组,有效解决了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难题。在商事审判的特殊时期和关键节点,福建高院民二庭还顺应形势发展需要,成立了金融案件、破产案件等专门合议庭,全面负责相关案件的审理和调研工作。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