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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收费8月1日起实行新标准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东南商报 浙江省律师收费8月1日起实行新标准 8月1日起,浙江省律师收费将实行新标准,分别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执行。和过去不同,现行收费标准取消了原来的每件案件最低1000元收费的底线,但提高了分段收费的比例额度。这是自2003年以来,浙江省首次提高
东南商报


浙江省律师收费8月1日起实行标准

  8月1日起浙江省律师收费实行标准,分别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执行。和过去不同,现行收费标准取消了原来的每件案件最低1000元收费的底线,但提高了分段收费的比例额度。这是自2003年以来,浙江省首次提高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见图表)。

  除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外,律师事务所还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接受律师事务所对受理业务的利益冲突审查;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及时向委托人开具合法票据;律师不能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在我市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明示或暗示对办理结果作出不当承诺;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通过在醒目位置公布、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材料等方式,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项目、标准、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对律师收费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市民可请求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调处;对涉嫌违纪违规的,可向市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