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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春运涨价案开庭 律师李劲松面临举证困难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羊城晚报 状告春运涨价案开庭 律师李劲松面临举证困难 2011年3月6日,佛山律师李劲松坐上了佛山市城区法院原告席,状告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春运涨价,由此“全国首例消费者不服春运高涨票价状告公共运输部门案”一审开庭。 经过6日上午的唇枪舌战,中午
羊城晚报


状告春运涨价开庭 律师劲松面临举证困难

  2011年3月6日,佛山律师劲松坐上了佛山市城区法院原告席,状告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春运涨价,由此“全国首例消费者不服春运高涨票价状告公共运输部门案”一审开庭

  经过6日上午的唇枪舌战,中午,“吃螃蟹”的李劲松头痛不已:官司的举证非常困难,他仍希望“那天同车的旅客能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争取应得的权益”。

  原告举证困难 
  在6日上午的庭审中,李劲松根据国家计委、省物价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被告据理力争,对于汽运集团春运涨价的公平性、合法性一再质疑。

  可是,当日中午李劲松却告诉记者,他虽是律师,但像所有消费者一样,他的购票言行、上车检票过程、旅途言行及下车后回家过程都没有录像 资料证据,由于他是春节返回佛山后才决定打这场“消费者自我保护依法维权”官司的,他没想到会需要同车旅客来做本案证人,故他没有同车旅客的姓名地址,所 以,他将提供交换的证据只有车票。

  李劲松担忧地说:作为一个消费者,他如今所能提供出的证据确实只有车票了??尽管这样的证据可能被法官认为不充分。他真希望:有两个以上曾与他一样“本来只是坐到中途站点,但无奈买到终点站潮州票”经历的消费者,勇敢地站出来,这将会是最有力的佐证。

  汽运公司称“合法”

  在3月6日上午的庭审上,被告佛山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就春运涨价情况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该负责人解释:目前佛山汽车站除春运期间外,平时可根据客源情况,按照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基价)上浮30%、下限由企业自定。由于平时客源不足,所以票价大都在政府指导价之下。

  春运时,该站根据规定,执行到位的基准价和上浮100%的票价后,有不少旅客以站内平时的标价来衡量春运的票价就以为票价高过上涨的幅度。

  汽运公司称:平时客流较少,由佛山开往潮州的卧铺车实行优惠价,票价85元。春运期间按执行到位的票价和基准价上浮100%来算,佛山至潮州节前卧铺车全程票价应是238.91元,汽车站收取239元符合规定。

  李劲松买没买票?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汽运集团忽然出示一张电脑单据,称李劲松根本就没有在20日买票;并且汽运公司也不是如李劲松所言只卖票到潮州,而是根据电脑单据上的记录,汽车站曾经出售过22日从佛山市到池尾和陆丰的票。

  对于到底有无买票的疑问,李劲松反问被告:“你认为作为乘客应该出示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买了票呢?(在已经出示了车票的情况下)”;被告方无言以对。

  休庭前,法官问原、被告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李劲松答“愿意”,汽车站回答“不愿意”。李劲松说:“案子对事不对人,只是对于普遍的春运涨价为消费者讨个说法,并不是针对汽运公司”,所以愿意接受调解。(记者 丁华 实习生 施海涛)

  李劲松专打抱不平

  李劲松个子小小,在佛山市名气却很大。朋友们常称呼他“首长”。在佛山法律界,以“专替消费者及劳动者等弱势群体鸣不平讨说法”而著称。

  “全国首例农民监事会状告村主任不做该做之事案”、“全国首例消费者状告打假机关不作为案”、“全国首例打工妹状告劳动局未尽职维护劳工权益案”……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全国首例春运升价官司”,这些官司都是律师李劲松的“杰作”。

  今年36岁的李劲松,1982年高中毕业就到当地的税务局参加工作,生活稳定,悠闲自在。可李劲松并不满足于此,在工作之余自学法律、会计等课程,短短几年,先后取得律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资格。

  1994年,李劲松“跳槽”到佛山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后来又转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律师,由此走上一条专为消费者和劳动者打抱不平的道路。

  “我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爱打抱不平。”李劲松对记者说,“其实从小到大,我一帆风顺,没有体会到打工仔们的辛酸,但我偏偏对那些不公平 的事很看不过眼,同情那些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打工仔。”他还说,在读中学的时候,老师们就对他很头疼,因为每次老师批评某个学生有所不公平时,他就会挺身而 出指正老师的不是,弄得老师经常下不了台。“不过,老师们还是挺欣赏我这种性格的!”李劲松不好意思地笑了。

  “但这种‘打抱不平’的官司真的不好打!”李劲松深有感触。

  他说,打这种官司虽然程序简单,但要真正解决问题却非常艰难的。很多时候,官司赢了,“但真正能百分之百得回应得利益的却少”。在这个时候,李劲松都会对自己说:“别泄气,下一次做得要更好!”

  打工仔们囊中都不富裕,有时侯连律师费都给不起,因此,一般的律师都不会接的。李劲松说:“人不能老想钱。”

  李劲松打这种“鸣不平”官司的时候,也是会收费的。“一般是收1000块吧,有时候仅收几百块。”其实,一般来说,打一场官司起码得5000多块。

  这不,3月6日上午李劲松自己走上佛山市城区法院,不过,这次他是自己为自己代理。(记者 丁华)

  状告汽运公司始末

  今年1月20日,李劲松春节回家时想买一张22日佛山至揭阳的车票。但窗口的售票员回答说,他必须买至潮州。按春运的票价,李必须支付的票款为239元。而佛山至揭阳平时的票价为80元。

  最后,售票员收取李律师239元钱,并且给了李一张票号为“佛J0872884号”的客票,李劲松保留车票至今。

  李劲松认为,汽车站趁春节人人想合家团圆但火车又容纳不了众多乘客之际如此大幅涨价,显失公平,于是在春节后一纸诉状将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告上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

  李劲松说:状告汽运公司并不是告该公司违反省物价局的规定乱涨价。而是质疑公共运输部门在春运期间利用优势从消费者身上牟取暴利行为的公平合法性。他的诉讼请求是:运输公司返还多收的票款159元人民币并支付诉讼费用2315元。

  此案堪称“全国首例春运涨价官司”,迅速引起佛山、广州乃至中央媒体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本报将作进一步跟踪。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