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全国律协会长于宁:行业协会鼓励律师参与温州动车事故赔偿工作 7月26日,温州市各大律师事务所收到以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名义发来的《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该通知被媒体曝光后,温州市司法局和律协28日发表声明,司法局称律协擅自署该局之名,律协称本意是为避免律师出差错,并致歉。 对此,全国律协协会会长于宁表示他并不了解温州律协致歉一事,但是他认为律协是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律师办理具体业务有监督指导的责任。因为群体性案件比单一的案件案情复杂,为了保证律师执业的质量,2006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了《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全国的律师协会根据该指导意见对律师参与群体性案件进行指导。“律协鼓励律师参与群体性案件。地方上有些部门总是对律师有抵触情绪,有事件不让律师参与,这不利于案件依法解决。”
于宁会长在采访中还介绍,浙江省律协和温州市律协已经开始工作,为受害人家属提供司法援助。记者随即致电浙江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先生,陈三联表示他在外地出差,并不了解温州动车事故一事。截至记者发稿,温州市律协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