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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93个中基层法院全部试行量刑规范化 量刑建议逾九成被法院采纳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法制网 福建93个中基层法院全部试行量刑规范化 量刑建议逾九成被法院采纳 自去年10月1日起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试行以来,福建省各级政法部门积极稳妥推进试行工作。截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共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一审案件11681件,审结二审上诉、抗诉案件166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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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93个中基层法院全部试行量刑规范化 量刑建议九成法院采纳
 

    自去年10月1日起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试行以来,福建省各级政法部门积极稳妥推进试行工作。截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共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一审案件11681件,审结二审上诉、抗诉案件1667件。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9个中级人民法院、84个基层人民法院围绕试点的15个罪名全部开展试行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案件12262件,法院采纳率为91%。

  福建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侦查机关更加注重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全面收集证据,查明各种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对案件各种量刑情节的证据是否完整充分审查把关,量刑情节的法庭举证、量刑建议及依据的提出有效行使;法院更加注重适用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评价犯罪事实与量刑情节,以及在裁判文书中对量刑依据的论证说理。

  庭审现场:

  6个月刑期这样算出

  8月5日,一起非法拘禁案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汪某为帮助朋友向被害人追讨高利贷欠款,涉嫌非法拘禁被害人许某、江某。虽然案值不大,案情也相对简单,法院还是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并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庭审中,对非法拘禁罪名的认定,控辩双方并未产生异议。按照刑法规定,犯非法拘禁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么大的刑罚跨度,法官会怎样量刑?

  法庭上,控辩双方经过讯问、举证阶段后,审判长宣布:"现在进入量刑辩论阶段。"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不大,系从犯,建议对被告人适用有期徒刑6个月至8个月。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系初犯的量刑情节,建议适用缓刑。在控辩双方以及被告人充分发表量刑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10分钟后,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6个月的有期徒刑是怎么得来的?庭审结束后,该案审判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法官首先根据被告人的非法拘禁事实,确定了量刑起点;根据拘禁时间、拘禁人数、次数,确定基准刑为9个月;另根据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全部退赃等酌定量刑情节,为其确定了减刑百分数;根据其有一定悔罪表现,综合考虑减刑百分数,最终计算出宣告刑为有期徒刑6个月。

  相关报道:

  量刑从"神秘"到公开透明

  如果从2008年8月算起,从局部试点到全面试行,福建省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已经3年。

  3年来,量刑规范化给法官的审判工作带来哪些变化?社会各界如何评价这项司法改革?《法制日报》记者深入福建进行了采访。

  量刑未出现畸轻畸重现象

  2008年8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法院。同年9月,厦门集美和思明两个区法院被确定为试点法院。

  集美区人民法院院长姚新民坦言,对于这项改革,刚开始时自己心里是有想法的:"这到底是要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呢,还是要限制自由裁量权?"

  不仅仅是姚新民。怀疑、困惑和争论,曾经同样存在于姚新民的同行心中。但随着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争议渐渐平息了下来。

  "把我们在心里的考量过程摆出来,让我们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在一次会议上,姚新民对全院刑事法官说。

  "我们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对基准刑的设定、酌定情节的提取及从重从轻的比例、量刑建议如何开展、量刑程序如何公开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令姚新民欣慰的是,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集美区未出现量刑畸轻畸重现象。

  被告人服判息诉率提高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成全认为,量刑规范化改革顺应了公众对司法公正、规范量刑的期待。

  而这种期待,随着此项改革的深入,正在变成现实。   "由于统一了量刑方法和步骤、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标准,并分别明确了各罪名的基准刑确定方法,使得法官的量刑思路和裁量尺度得到最大限度的统一,有效地减少了案情相近或相似案件的量刑差异,特别是避免了不正当的量刑差异,量刑结果更加均衡、公正。"王成全说。

  一组数字显示: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间,全省法院15类试行罪名二审案件的发改率同比下降了5%。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15类罪名二审案件508件中,因量刑问题改判24件,发改率仅为4.72%。

  服判息诉的效果进一步凸显。量刑规范化全面试行以来,通过细化当庭认罪、积极赔偿、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从宽幅度,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被告人服判息诉率显著提高。全省法院15类罪名的上(抗)诉率较试行前下降了7个百分点。三明市两级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刑事案件867件,上诉率只有6%。

  各方点评:

  曾华群(厦门市人大代表):量刑规范化使得量刑活动在“阳光”下进行,使量刑这一本来模糊的、神秘的法官内心活动变得明确,能有效接受外界监督,提高了判决的公信力。"

  刘军锋(福建宏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量刑规范化是实现审判公开,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重大举措,将促使律师的刑辩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郑金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试行,不仅维护了被告人的权益,同时还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保障司法公正透明。

  郭前进(人民陪审员):量刑从此不再“神秘”,公开透明、精确规范的量刑模式,能让量刑公正被社会公众直观看到,被诉讼各方直接感受到,被案件当事人切身体会到。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