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上海着力优化律师业发展环境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东方网 上海着力优化律师业发展环境 据上海市司法局网站,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切实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改善律师业发展环境,为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切实加强律师
东方网


上海着力优化律师业发展环境

  据上海市司法局网站,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切实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改善律师业发展环境,为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切实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2008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律师法》,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形成《公检司座谈会纪要》,对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的相关具体问题,完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中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制度,探索试行庭前证据交换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要求不得因案件侦查过程或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要保密而不予安排会见。


  2009年,市司法局与市高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包括律师阅卷在内的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细则,规定法官应当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允许律师查阅、复印案件材料。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简化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工作程序的通知》,为律师行使会见权提供了便利。市司法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与市物价局联合发布新的《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解决了困扰上海律师多年的服务收费标准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状况的问题。

  2010年,市司法局又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讯、会见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若干规定》,对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规范律师会见行为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根据规定,律师除在会见侦查阶段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时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开具的会见证明材料外,其他会见只须提交律师执业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持有实习证的实习律师可随同律师参与会见;取消律师会见时的人数要求;规定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等,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会见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今年,市委政法委召开会议,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受到有关侵害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和工作职责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市委政法委专题会议纪要》,对律师执业中的人身权利保障作了与法官、检察官同等待遇的规定。此外,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还与市检察院、市高院等建立了高层定期互访、相互听取意见的交流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二、积极推进律师业发展促进政策

  2009年,市政府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的实施意见》,专条对编制发展规划、拓展服务领域、加强政策支持、培养和引进人才等律师服务业发展的四项具体任务作了明确规定。市律师协会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就“律师展业贷款”达成协议,为青年律师发展提供优惠银行贷款支持。

  2010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从律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参与信访工作、为动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司法所开展“双结对”活动等七个方面对发挥律师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定了四条保障和支持措施。特别对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把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纳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坚持“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参照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制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具体支出标准。坚持合同管理,总结评估,付费补偿的工作要求,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随后,各区、县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规定陆续出台,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正在全市逐步建立。

  同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法律服务业列入十大重点领域中介服务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市司法局与市商委共同制定《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法律服务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并认定锦天城等12家律师事务所为首批重点单位,享受市政府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本市律师的社会保障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在严格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按照规定缴纳“四金”的基础上,市律师协会为全市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并建立医疗互助金制度。2010年,市律师协会建立了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机制,提高了律师养老保险水平,有效缓解了律师的后顾之忧。

  今年,本市服务业、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3个专项“十二五”规划,均将律师服务纳入其中,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将对律师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不断塑造高素质人才梯队

  多年来,本市积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始终注重对律师人才的培养。早在1996年就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承担律师教育培训任务的律师学院,2006年以来,每年投入300万元对全市律师进行40个课时的免费培训;形成了从新执业人员到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助理、行政人员的全行业培训。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起符合本所业务发展实际的人才培训计划,建立起输送优秀青年律师到国外著名高校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培训的机制,着力培育一批能够满足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外向型、复合型的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

  在对律师人才的选用方面,配合各级党组织、人大、政协等部门,为律师参政议政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律师发挥作用的领域和渠道。目前,上海有118名律师被选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其中市人大代表11人,市政协委员11人,还有1名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选民人数比例位居全国前列。同时,积极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着力推动开展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

  从2007年开始,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每三年一次组织开展“东方大律师”和“上海市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目前已评选了两届,其与“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评选活动已成为上海律师行业宣传表彰的品牌栏目。通过“东方大律师”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大对律师行业性质、重要作用、发展状况、先进事迹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接受、信任程度,不断营造理解、支持、尊重律师行业的有利环境。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