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从严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羁押条件、降低批捕率、提高直诉率、审查逮捕需要听取律师意见、加强延长刑事拘留和侦查羁押期限的监督。据悉,通过出台意见明确规范深化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的要求,提出专业化、规范化和优化外部环境的具体要求,这在全国检察机关还是首次。 意见明确对办理涉案未成年人在羁押审查、到场监护、法律援助、刑事和解、不起诉、分案处理、简案快审、品格证据、污点封存、观护工作、综合治理等都做了具体规定。规定对未成年人接受讯(询)问或审判时,法定代理人到场监护,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或不宜到场的,应当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规定建立全程化的未成年人案件快审机制,严格控制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期限,在确保办案质量和落实特殊政策的前提下,缩短诉讼时间等。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552人,作出不捕决定81人,不捕率达到15.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762人,作出不诉决定的未成年人45人,不诉率为6.7%,直诉185人,直诉率达到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