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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十佳律师’遭雇凶追砍13刀”近日开庭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法制日报 “上饶‘十佳律师’遭雇凶追砍13刀”近日开庭 庭审目击 目击时间:2011年8月12日下午 目击地点: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江西省律协派律师团旁听凶案审理 庭审现场 徐亨柏律师的肩部、腿部和手臂处多处被砍,至今仍留下深深的伤痕。 庄严的
法制日报


“上饶‘十佳律师’遭雇凶追砍13刀”近日开庭  

 

    庭审目击

    目击时间:2011年8月12日下午

    目击地点: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江西省律协派律师团旁听凶案审理

庭审现场

徐亨柏律师的肩部、腿部和手臂处多处被砍,至今仍留下深深的伤痕。

    庄严的国徽,肃穆的法官。多少次,在这样的场合,徐亨柏坐在原告或被告代理人的位置上,口若悬河、舌卷狂澜,为原告或被告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

  当天审理的这起故意伤害案也与徐亨柏有关。只是这次,他既不是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也不是被告的辩护人,而是本案的直接受害人。

  5个月前,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雇凶追砍法律工作者案。曾获上饶市“十佳律师”称号的江西博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亨柏,在家门口被3名陌生男子连追带砍13刀,险些丧命。

  案情回放:

    从杭州雇凶远赴上饶广丰作案 3分钟连砍13刀

  今年3月8日凌晨0时30分许,徐亨柏和妻子从广丰宾馆会见完客人后开车返回住处。

  妻子打开一楼的密码门,徐亨柏尾随其后。当徐刚进门,自动门还未完全关闭时,三名青年男子突然强行挤入门内,亮出砍刀不由分说,一阵乱砍。

  其妻一边沿楼梯往上跑,一边大声呼救,寂静的夜空立刻被凄厉的“救命”声划破。徐亨柏拼命躲闪,情急之下用手臂阻挡砍刀。

  就在徐亨柏跑上自己家的三楼按亮楼道灯之际,紧追不舍的凶手又狠狠朝其背上砍下了重重的一刀,之后三人匆忙逃跑。整个作案时间历时约3分钟。

  随后,徐亨柏被妻子和闻讯而来的邻居送往县医院抢救。医生进行紧急止血后即将其送往上饶市人民医院。

  因徐亨柏身上有多处刀伤,且失血休克,情况危急,上饶市人民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建议转院。在被紧急送往上海华山医院治疗数天后,徐亨柏才脱离生命危险。

  所幸的是,当时天气寒冷,徐亨柏身上穿的是真皮棉衣,但仍然被砍出多条很深的伤口。事后,徐亨柏表示,他的背部、腿部及手臂等处被砍了13刀,如若不是棉衣抵挡,恐怕早已被砍死。

  案发后,广丰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3月15日,犯罪嫌疑人汤某、李某、毛某落网。其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也在云南被抓获。

  据以上四人交代,早在2010年下半年,汤某就纠结其余3人预谋对徐亨柏下手。在打探到徐的住处后,汤某就让刘某去外地雇凶。今年2月底,刘某告诉汤某,人已经在浙江杭州找好,并商定了价钱,一共3个人,每人2000元,其中一人是广丰籍周某,另两人身份不明。

  3月2日,刘某告诉汤某,他已把周某等3人接到广丰。汤某遂安排刘某带周某等人到徐亨柏的住处蹲守,他本人则和李某在徐经常活动的地方寻找。但一连两三天过去,都没有发现徐亨柏。刘某于是送雇佣的人返回杭州。

  3月6日晚上7时许,汤某和李某在广丰宾馆1号楼下发现了徐亨柏的车。汤某立即安排刘某再次从杭州把雇佣的人找来。3月7日中午,刘某告诉汤某,人已经到了。

  汤某叫刘某和李某带周某3人到徐亨柏的住处守候,他自己在接到毛某后,一同在广丰宾馆监视徐亨柏。

  期间,汤某和刘某一直保持电话联系,并告知徐亨柏准备回家,刘某遂安排周某等3人做好准备。于是便出现了前面残忍的一幕。

  法庭审理:

    祸起桃色事件抑或执业报复?

  在庭审现场,汤某等4名被告人对砍伤徐亨柏一事供认不讳。但就汤某的犯罪动机,汤某及其辩护人与被害人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

  公诉人问:“汤xx,你以前认识徐亨柏吗?”

  汤回答:“不认识。”

  公诉人问:“那你找人伤害了徐亨柏吗?”

  汤回答:“找了。”

  公诉人又问:“你为什么要伤害徐亨柏?”

  汤回答:“他泡我女朋友。”

  公诉人追问:“你具体想把徐亨柏伤到什么程度?”

  汤回答:“只是随便教训一下。”

  在警方提供的讯问笔录中,汤某交待说,2009年下半年,其先后3次发现徐亨柏开车接其女朋友郑某出去,且有一次在KTV包厢内看到徐与郑某在跳舞。2009年重阳节,郑某邀请徐亨柏等人到其家过重阳节,在敬酒中,徐用鄙视的语气对其进行讽刺,他对此一直怀恨在心。

  然而,对于汤某的犯罪动机和“随便教训一下”, 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表示怀疑。

  法庭上,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徐与郑某没有不正常交往,之所以与郑某认识,是因为徐与卧龙城(一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是朋友,而郑某在卧龙城售楼部上班,两人私下并无来往;再则,公安机关对郑某做过两份笔录,前一份郑某承认她和徐有不正常交往,但是最近的证词,郑某对其与徐有不正常交往全盘否定,郑某声称,当时只是想给男朋友汤某一个对徐下手的理由,希望男朋友少判刑。

  那么这两份笔录,究竟哪一份是真的?

  通过江西省公安厅调取的电话记录显示,徐亨柏从未与郑某有过电话、短信联系,如果私下有来往,是如何联系的?如果徐与郑某不正常交往不成立,那么汤某的犯罪动机究竟是什么?

  随后,徐亨柏的诉讼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3月15日汤某被捕后的一份笔录。汤某在笔录中称,2009年他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在余某(广丰某私立中学董事长)的帮助下,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得到了受害人谅解,被免去了刑事责任,此后他视余为恩人。自2010年起,汤某一直为余开车。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