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 李克强副总理公布支持社会经济发展36条措施,其中涉及两地法律合作方面内容为,探索完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的方式,进一步密切两地法律服务业的合作。对此,有香港律师界代表表示,与以往政策相比,该措施更具体到香港律师到内地的“法律服务”层面,而不仅仅是政策框架。有此措施,香港律师北上“大门开了,小门未开”的局面有望逐步打破,部分执业限制也可能取消。
建议增设“两地牌” 何君尧亦建议增设“两地牌”,让香港律师,可以参加某个专门针对港澳律师的特设考试,通过考试便可拿到内地执业资格。这就像现在的一些香港车辆拿到可通行两地的牌照一样。 何君尧也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他和香港律师协会的同仁与广州中山大学的法律专家完成了一份研究报告,就有关两地律师合作的细节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已提交到司法部。他透露,9月中旬左右,香港律师协会和司法部会有一个见面会,他希望就有关细节问题得到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