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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规:律师承办法援不得收取财物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长沙晚报 长沙新规:律师承办法援不得收取财物 长沙市司法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根据此意见,长沙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对于指派的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应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并不得收取受援人任何财物。
长沙晚报


长沙新规:律师承办法不得收取财物

  长沙市司法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根据此意见,长沙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对于指派的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应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并不得收取受援人任何财物


  目前,长沙共有市直律师事务所156家,执业律师2000余人。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此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在市直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要在接待室设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架,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根据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师应当告知并指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应对指派的法援案件及时安排承办律师,承办律师应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并不得收取受援人任何财物。在办案中,律师事务所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应安排有相应业务专长的律师办理,律师应当按照《律师法》规定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