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 力求通过法律底线巩固道德信念 “建立‘好人后援团’”的建议经山东商报持续报道,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士的关注。昨天,又有多位律师表示,希望加入“后援团”,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去帮助好人。 “我和我的两个助手殷庆乾、张海山都可以加入进来。”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的张法水律师表示,“遇到做好事反被诬陷的事情,我们作为律师可以进行专业的了解、取证,还好人一个清白,让好人能够理直气壮地去帮人。”
同时,张宝军还对人们做好事提出了建议,“比如可以用手机进行拍照、录像、录音来保护自己。当然,这是一种很无奈的做法,我们更希望通过舆论支持、法律援助等形式解决个案,坚定大家‘邪不压正’的信念。”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赵金一律师: “保护好人”需要新机制 商报济南消息 “我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好人,也盼望着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形成一个小环境,为做好事的好人撑起一方天地,让恶意诬陷好人的行为销声匿迹。”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的赵金一律师表示。 由于工作的关系,赵金一律师多年来一直非常关注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近年来出现的“彭宇案”、“许云鹤案”等让大家对做好事有了戒备之心,这也让赵律师感觉到,“这是对好人的一种伤害。”“我们不能因为个案而让美好的事情被全盘否定,作为一个法律人,我有责任和义务去扶正压恶。”赵律师告诉记者,他希望加入到“好人后援团”中,利用现有的法律制度、相关规定,通过自己的切身行动,对做好事反被诬陷的好人给予最大的支持,最大程度地保护好人,使其免受伤害。 “我希望能够参与到这样的案例中,具体接触到做好事的英雄,能够帮他们一把,从而扭转社会大众的认识,不让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泪。”同时,赵律师也希望,在为这些做好事的好人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探索出一条利用法律条文、社会环境对好人提供保护的新机制,变事后的帮扶为事前的预防。毕竟做了好事反被诬陷,太打击人的积极性了。”(记者 张梦尧 梁赓) 让“见义勇为”和“好人好事”更多被公众所了解和传播,这是媒体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责任。如果您遇到了被别人帮助的事情,或者亲眼目睹了见义勇为的行为、好人好事,请告诉我们,这对弘扬民间正气,扶起社会信任是非常必要的。 需要说明的是,“身边好人”并非只是指那些惊天动地的“见义勇为”,它更多的可能是陌生人帮助陌生人的热情和感动,只要您认为这件事情触动了您,不妨拿起电话拨打“96711111”告诉我们,因为越是这样的事情,越值得我们鼓掌和珍惜。期待您的参与。 相关新闻: 北京又现“扶人被赖案”? 一女子扶摔倒老人被指肇事 “被迫”垫付2500元住院押金 “做好事被诬陷,没想到这事落自己头上了。”前日,北京的侯女士称,其在菜市场买菜时,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及其家人诬陷,被迫垫付了2500元住院押金。 摔倒老人李学文则表示,他是被侯女士拉的菜篮子车绊倒,侯女士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调解下给了2500元住院押金 侯女士介绍,前日7点多,她和妹妹在花家地菜市场买菜时,一回头发现一名70多岁的老人倒在地上。当时来不及多想,她赶紧就把老大爷扶了起来。“他还对我说谢谢我,说我的心真好。” 侯女士说,老人被扶起后,她还帮老人揉腿,问伤得严不严重,并打算打车把老人送到医院诊断。“他不让我走,说自己是公费医疗,儿子一会儿开车来接他去医院。” 8点多,侯女士的妹妹和老人的家人一起来到中日友好医院。 “挂号费和检查费的钱不多,我们就付了。后来一检查是骨裂,需要住院,老人家属让我们交5000元住院押金。”侯女士的妹夫尚先生说,把人送到医院,我们已经仁至义尽,“老人摔倒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是学雷锋做好事,当然不能交钱。”尚先生随即报警,离开医院。 前日下午3点多,老人李学文的儿子李先生把老人背到尚先生的家门口,要求对方支付老人的医疗费。 “当时他儿子说,不是你的责任你为何送医院,我说我是学雷锋,他说学雷锋做好事你要把好事做到底。”尚先生再次报警。“我们正在筹备婚礼,觉得这事闹出去不好,在警察的调解下,就给了他们2500元住院押金。” 侯女士说,“以前看电视看到过老人摔倒不能扶,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种事情。” 现场无目击者及录像 前晚8点多,78岁的李学文老人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回忆,事发时,他跟侯女士面对面走过,侯女士拉着一个菜篮子车。“市场的过道比较窄,她拉着菜篮子车把我绊倒的。”老人李先生说,侯女士应当担责。 侯女士称,她买菜的时候,“篮子车放在脚旁边,我在挑菜,不可能是我把他绊倒的。”老人倒地原因,她也不清楚。 由于没有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侯女士表示,她还要寻找目击证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证明自己的清白。据《新京报》 责任难以界定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分析认为,双方是在菜市场发生的纠纷,由于缺乏直接的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双方责任划分很难界定。 “如果双方面对面走过,老人被菜篮子车绊倒,对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菜篮子车放在地上,老人自己撞上摔倒,则要考量当时菜篮子车的位置是否影响了大部分人通行等因素,才可划分双方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