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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深受青少年学生欢迎。
闵行区检察院的“少年知心热线”已成该区品牌。 ■今年4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全面建立健全了三级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体系,理顺了三级未检机构关系,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三级联动机制,增强了在个案办理、业务指导和工作推进等方面的合力。 ■上海市检察院专门出台的《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加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的20条规定,条条都着眼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段时间以来,家住江苏省盐城市农村的王妈妈心里颇不平静——儿子小王在上海打工时,因收购了赃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抓。 最近,王妈妈接到了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对小王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内心的激动难以言表。她专程从老家前往奉贤,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奉贤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 在上海市检察机关,像小王这样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通过观护帮教后被不起诉的还有很多。多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致力于探索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努力实现少捕慎诉、教育挽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日前,上海市检察院专门出台了《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加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标志着该市检察机关25年来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新《意见》包含20条规定 条条关护未成年人 上海是我国最早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地区之一。经过25年的探索实践,今年4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全面建立健全了三级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体系,理顺了三级未检机构关系,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三级联动机制,增强了在个案办理、业务指导和工作推进等方面的合力。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已经建立起一支由138名检察官组成的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队伍。 与此同时,上海市检察机关的未检部门积极总结探索中积累的经验,将经验做法转化为指导性成果,推动未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检察院新出台的《意见》共20条,总结了该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在羁押审查、到场监护、法律援助、刑事和解、不起诉、分案处理、简案快审、品格证据、污点封存、观护工作、综合治理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都着眼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中的不少规定,如未成年人接受讯(询)问或审判时,法定代理人应到场监护,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或不宜到场的,应当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等,都体现在了提交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 完善未成年人羁押审查制度 关与不关都要说明理由 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羁押措施的审查力度,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通过联系家庭、联系社区矫正部门征求意见、开展非羁押可行性评估等方法,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非监禁化的力度。同时要求对涉罪未成年人是否需要逮捕关押严格把关,对必须要关押的才批准关押,且关与不关都必须说明理由。 上海市检察机关的上述做法在新出台的《意见》中得以总结和规范。《意见》规定,完善未成年人羁押审查制度,从严把握羁押条件,降低批捕率,提高直诉率;落实并规范逮捕必要性双向说理、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在押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申请审查等机制;严格审查羁押期限,加强对公安机关延长刑事拘留和侦查羁押期限的监督。 去年8月底,闵行区检察院在对未成年人杨某开设赌场一案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发现杨某主观恶意较小,犯罪情节较轻,此次系初犯、偶犯,有认罪、悔罪表现,且家庭贫困,为生计才来沪在一家有20余台老虎机的游戏机房打工而涉罪。 杨某在上海无监护人又无固定住所,本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经过一系列调查及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检察官对杨某不需要关押说明理由,经批准对杨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为杨某联系了闵行区司法社会工作促进会,安排其到一爱心企业边学习边接受帮教,由企业担任杨某的临时监护人并免费为其提供食宿,检察官和社工每周定期与其谈心,落实帮教措施。经过4个半月的帮教,杨某最终被宣布免于起诉。 据了解,闵行区检察院今年在审查起诉阶段已为6名未成年人变更强制措施,均取得了较好效果。 深化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 本地与外来人员平等对待 《意见》规定,要规范和深化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逐步向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阶段延伸;以在沪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为重点,创造条件,推动建立特殊观护机制;建立和完善市级观护体系和跨区观护机制。 实际工作中,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犯罪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在相关条件比较成熟的基层检察院试点取得实际效果后,将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延伸至审查批捕阶段,矫正对象也扩大到在外地也可以进行社区矫正的外来未成年人,真正做到了本地外来,平等保护。 在审查批捕阶段,及时向涉罪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发出是否同意适用社区矫正的征询意见表,提前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平时表现等情况,对确定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的,在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宣判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对适用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在矫正期间及时与其所在社区进行沟通联系,实现矫正工作的无缝衔接。 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江苏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葛某,在被嘉定区检察院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后,鉴于二人的监护人都在江苏老家,该院检察官启动了委托异地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矫正帮教的工作机制,与当地司法所取得联系,委托司法所落实两名社工对二人进行诉前考察帮教,并得到了司法所的大力支持。 考察帮教期间,刘某、葛某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法治教育活动,并主动与社工沟通自己的思想,表现良好。检察官定期与二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向司法所详细了解他们的矫正情况。2010年11月,嘉定区检察院对刘某、葛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每个阶段都有法律援助 新出台的《意见》规定,要全面维护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包括健全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专业化;以刑事拘留阶段为重点,推动公安机关落实侦查阶段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法律援助律师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2011年6月9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会签了专门针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确定法律援助机构在公、检、法等部门设立接待处所,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为未成年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如经济困难还要提供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今年8月25日,浦东新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一起3名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案,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韩某被羁押后,既没有委托辩护人,也没有申请法律援助,检察官告知其权利后韩某即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当场办理了手续。当日的值班律师会见了韩某并了解了案情后,向承办检察官发表了与此案有关的法律意见。检察官将此意见记录在案,并在《审查逮捕审结报告》中详尽阐明了自己的看法。 《意见》实施以来,共有40余名犯罪嫌疑人得到值班律师的法律援助,其中,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阶段,通过值班律师制度为5名犯罪嫌疑人落实了法律援助。 由于法律援助律师的介入,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直诉率大幅上升,2010年直诉41人,占当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15.7%;今年至今直诉45人,占22.8%。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打出组合拳 相关各方都来积极参与 今年暑期,“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奉贤区各大中小学开展得红红火火。这些“模拟法庭”展现的都是由奉贤区检察院青年干警们自编自演的普法情景剧。干警们精心选取典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编排成情景剧,通过场景体验、知识问答、互动交流等环节,生动直观地向在校未成年人阐述犯罪之危害、法律之严肃,在巡演时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据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模拟法庭”已经演出20余场,吸引上万名中小学师生观看,社会反响良好。该院和该区教育局还签订了“检校共管”协议,双方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活动。前不久,该院还组织奉贤区3所中学和中专学校的20余名行为偏差的未成年在校学生,到看守所参观、接受法治教育。 在新出台的《意见》中,以预防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为重点,积极参与“失学、失业、失管”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高危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被作了明确规定。 预防工作涵盖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多个方面,内容包括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网吧、游戏机房等娱乐场所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活动;对办案中发现的青少年教育、保护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检察建议等。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检察机关平均每年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治宣传活动达上百次,尤其对外来未成年人,部分基层检察院还专门设立了法治教育基地,有些还将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成本院品牌,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精品节目,扩大宣传效果。 《意见》的出台为上海市各级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20条规定也将随着《意见》的落实全面贯彻于上海市各级检察院,推动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踏着更加成熟、稳健的步伐,不断前进。 |